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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臨潼農房強制拆除無賠償?藍秦律師助力終獲滿意賠償!

房屋拆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是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是矛盾多發的領域。藍秦律師認為,穩定和諧的社會應該建立在一個依法行政和體恤民情的基礎之上,這需要我們的政府用更多的智慧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很多的老百姓深知發展地區經濟的重要性,也願意為相關專案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但經濟要發展,絕非以犧牲老百姓合法權益的方式發展,老百姓合法權益的保護亦非以阻礙經濟建設為代價來實現。實現二者之間的平衡,是解決該問題的關鍵。

西安臨潼農房強制拆除無賠償?藍秦律師助力終獲滿意賠償!

2019年11月,藍秦律師接受張某某的委託,承辦其位於西安市臨潼區農房被強制拆除一案。2019年10月13日,臨潼區政府、臨潼區行者街道辦事處以及臨潼區政府設立的西安市臨潼區新區建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新區管委會)為加快拆遷程序,在未與張某某簽訂徵收安置補償協議的前提下,且在未出示任何合法強拆手續的情況下,將張某某房屋強制拆除,至今未給予任何形式的安置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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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秦律師代理該案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為,《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本案中,臨潼區政府和行者街辦未提交證據證明被訴強制拆除行為的合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七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應認定臨潼區政府和行者街辦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因該行為已實施完畢,不具有可撒銷內容,故確認該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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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認定區政府和街道辦強制拆除行為違法的判決後,經當事人的同意,藍秦律師即啟動了申請國家賠償程式,最後獲得了令當事人滿意的賠償。在此,藍秦律師建議,如果您在涉及土地、房產以及環境資源保護方面遇到法律問題,請私信留言,及時諮詢專業律師,必要時可進行委託,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