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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他人“翻牆”?男子非法獲利18萬被刑拘

男子租借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

販賣網路連結

供他人“翻牆”非法訪問境外網站

從中牟利18萬元

最終因涉嫌犯罪被抓

幫助他人“翻牆”?男子非法獲利18萬被刑拘

所謂的

“翻牆”

,是指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路內容的訪問。在我國網民所稱的“翻牆”,

一般是指繞開我國的法律管制,瀏覽境外伺服器的相關網頁內容。

2020年10月份,黃梅縣公安局掌握到案件線索:有人在網際網路上出售“翻牆”軟體進行非法牟利,透過這款軟體可以任意瀏覽國外網站。掌握該線索後,黃梅縣公安局網路安全監察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就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經過初步調查,民警發現:涉案網站專門出售網路連結,網站內嵌入有付款二維碼,使用者在網站內掃碼充值後,該網站就會自動向使用者推送網路連結,透過該網路連線,使用者即可“翻牆”非法瀏覽境外網站。獲知該條資訊後,民警圍繞網站及收款二維碼等資訊進行巡線追蹤,隨即鎖定了涉案嫌疑人梁某。

2021年1月,透過摸排調查,民警掌握到梁某軍藏身於廣東省茂名市。1月18日,民警驅車千里趕赴至廣東省茂名市,並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下,於1月20日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梁某抓獲,並在其藏匿處查獲一批涉案電腦、銀行卡及相關電子裝置。後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梁某對其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幫助他人“翻牆”?男子非法獲利18萬被刑拘

經查,梁某,男,1983年出生,廣東省茂名市人。自2019年9月份開始,梁某透過租借境外虛擬伺服器搭建網站,專門售賣用於訪問境外網站的訂閱連結,非法為他人提供“翻牆”軟體和技術支援,並從中進行牟利。為提升網站流量,梁某先後透過境外域名提供商註冊了三個域名,並全部引流到其搭建的網站上。被查獲前,梁某透過搭建的網站至少向2000餘人次出售連結,非法獲利18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被黃梅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普法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資訊交流的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資訊網路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通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行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訪問境外網際網路網站的“VPN”翻牆服務的,可能會觸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行為人使用“翻牆”軟體獲得某些不實言論、資訊後,進行散佈、造謠,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會觸犯“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誹謗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