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男子不讓妻子外出上班還用水杯砸她頭,被妻持刀捅傷,傷口感染死亡

青海西寧男子孫松(化名)和女子李某沒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孫松反對李某外出工作,用水杯砸傷其頭部。兩人再次爭吵時,李某持刀揮舞,戳傷了孫松。孫松被送醫搶救後,因傷口感染死亡。2021年12月,李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六年。

1992年出生的女子李某家住青海西寧湟中區。

李某與男子孫松按習俗舉辦婚禮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婚後感情尚可。期間孫松因李某工作的事宜雙方產生矛盾,並逐漸升級。

案發當天19時許,李某與孫松在城南新區“河湟小廚”相約吃飯期間,雙方因李某上班的事宜再度發生爭吵,孫松將水杯砸向李某頭部,後二人到青海仁濟醫院對李某頭部檢查後回家。

次日7時30分許,李某準備上班時孫松再次反對,李某趁孫松上廁所之際從客廳抽屜拿了家用木柄單刃刀藏於左袖筒內,繼而在二人發生爭執時李某用右手取出刀並在揮刀時將孫松多處戳傷,居住在隔壁的李某父母聽到動靜後進入房間,發現孫松的左邊腹部被戳傷,李某手中持刀。

孫松父親叫孫松的弟弟一同將他送往青海仁濟醫院,之後李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並說明了發生的事情,後李某到青海仁濟醫院對孫松進行照顧和陪護。

孫松在青海仁濟醫院進行了手術救治後在該院住院治療,半年後引發感染後轉至青海大學附屬醫院搶救,並於當日經手術搶救無效死亡。經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鑑定:死者孫松被銳器致傷左側胸部,導致膈肌和結腸破裂引發感染性休克死亡。

孫松之死,醫院也有責任——經鑑定,青海仁濟醫院在對孫松術前對胸腹複合開放傷未予高度注意,術中對脾區結腸後壁的探查不全面、不仔細,後壁破裂口未及時發現及術式不當的過錯是造成腸瘻腹腔感染的原因之一,分析認為青海仁濟醫院的上述過錯與孫松的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係,過錯行為在死亡的損傷後果中起次要作用,參與度評定為25%-35%。

男子不讓妻子外出上班還用水杯砸她頭,被妻持刀捅傷,傷口感染死亡

孫松的家屬先將青海仁濟醫院、青海大學附屬醫院起訴到法院。經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被害人孫松的家屬與青海仁濟醫院達成調解,青海仁濟醫院賠償孫松父母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經濟損失220000元。

而李某也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刑拘,隨後被依法逮捕。其賠償了孫松父母喪葬費、醫療費共計20000元。

西寧市湟中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李某與被害人孫松系舉辦過結婚儀式後以夫妻名義同居,並建立實際姻親關係的同居關係,理應像合法夫妻一樣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和睦相處,但李某與被害人孫松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時未能理智處理,持械致被害人受傷,並經搶救後在住院治療期間引發感染而死,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處罰。

被害人孫松的死亡,救治方青海仁濟醫院存在一定過錯,同時被害人孫松亦存在一定過錯,李某系初犯、偶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營造和睦的農村家庭氛圍,結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李某的認罪、悔罪態度,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