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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學《論語》15.18衛靈公篇--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

一起學《論

語》1

5.18

衛靈公篇--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孔子說:“君子要以義為本,行事要合乎禮,出言要謙遜,用誠實來成其功。這樣就是君子啊!”

義以為質:

君子以義為其行事之本。《正義》:“義者,宜也,人行事所宜也。《禮運》雲:‘何為

人義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

。講信修睦謂之

人利

,爭奪相殺謂之

人患

,故聖人之所以

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爭奪

,舍禮何以治之?’”鄭康成:“義以為質,謂

操行

。孫以出之,謂

言語

。”

質:

本、本質。徐英:“義以為質者,

本於義

也,君子一言一動,未有不本於義者也。本於義,未有不合於禮者也。”

禮以行之:

就是“行之以禮”。《正義》:“是凡

禮皆以行義也,禮尚辭讓,去爭奪,故孫以出之

。”

孫以出之:

孫,同“遜”。出,指出言、說話。《正義》引《詩經》釋此:“

慎爾出話,無不柔嘉

。”

君子哉:

如此就是君子了。劉宗周:“就君子上見出‘義禮孫信’,故曰君子哉。”《正義》:“稱君子者,言其人有士大夫之行持也。”

《論語註疏》曰:

此章論

君子之行

也。

程子曰:

此四句只是一事:

以義為本

朱子曰:

義者,

制事之本

,故以為

質幹

。而行之必有

節文

(禮),出之必以

退遜

(孫),成之必在

誠實

(信),乃

君子之道

也。

蕅益大師曰:

行之,行此義也;出之,出此義也;成之,成此義也。(按:是此事,亦是此義。)

蔡節曰:

君子所以制事者,義而已,故

以義為體

。禮以行之,所以

節此

也;孫以出之,所以

和此

也;信以成之,所以

實此

也。四者具,故曰君子哉。

張栻曰:

“義以方外”,是

義為用

也,而

此章則以義為體

。蓋

物則

森然具於

秉彝

之內,此義之所以為體也。蓋義為

,而禮與遜所以為

,而信者又所以成終者也。

《松陽講義》曰:

這一章

就處事上見君子學問之精

。大抵君子學問

規模

固極其闊大,而

節目

又極其細密,成個君子,不是容易的。這個義只是事之所當然(

),“義以為質”一句,便包得“無適無莫,義之為比”一節意思。若義上稍差,這件事就如沒質幹一般,縱做得來驚天動地也不中用。萬事有萬事的義,一事有一事的義,常事有常事的義,變事有變事的義,須要認得清,立得定,參不得一毫意見,雜不得一毫功利。有了這義,則這件事大段不差了。故必禮以行之,

使有節文,而無太過不及之弊焉

;孫以出之,

使去矜張,而有從容和順之美焉

。既禮行孫出,則義已入細密了,又恐幾微之間,須臾之頃,誠意或不貫徹,一處不貫徹,便有一處的病;一息不貫徹,便是一息的病。故自始至終,又

必信以成之

。(《正義》:“信者,申也,言以相申束,

使不相違背

,故信以成之。”)

劉宗周曰:

君子之道不可見,而

義其質

也。

義以為質,道體立

矣。而禮則所以行之也,

中之至

也;孫則所以出之也,

和之至

也;信則尤所以成始而成終者也,

誠之至

也。此君子之所以為君子也。

《強學錄》曰:

曰“義以為質”,又曰“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

上截

是骨子,無上一截則成同流合汙鄉愿一流人物;然無

下一截

,則有激訐之病,或致清流之禍。此聖人之言,所以

周全中正而無弊

也。

《四書解義》曰:

此一章書見

成德之人乃可以成天下之務

也。

《四書反身錄》曰:

惟君子方

以為質,若小人則

以為質矣。利以為質,則本質盡喪,私慾篡其心位,而為主於內,耳目手足悉供其役,動靜云為惟其所令。即有時而所執,或義節文鹹協,辭氣雍遜,信實不欺,亦總是有為而為,賓義主利,名此實彼,事成功就,聲望赫炟,近悅遠孚,翕然推為君子,君子乎哉?吾不知之矣。(按:義利之辨也。)

伊藤仁齋曰:

聖門以仁義並稱,而仁為大焉,而此曰“義以為質”者,何也?蓋

義者,聖人之大用,萬事之所以得其理,而人道之別於禽獸也

,有時而重於仁。故曰“義以為上”,又曰“義之與比”,若夫佛老之徒,所以差道者,不知義之至重,故也。

《詩經》《禮記》《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註》《論語正義》《論語學案》《論語集說》《論語點睛》《癸巳論語解》《論語集釋》《論語古義》《四書反身錄》《松陽講義》《四書解義》《強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