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學《論
語》1
5.18
衛靈公篇--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孔子說:“君子要以義為本,行事要合乎禮,出言要謙遜,用誠實來成其功。這樣就是君子啊!”
義以為質:
君子以義為其行事之本。《正義》:“義者,宜也,人行事所宜也。《禮運》雲:‘何為
人義
?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
。講信修睦謂之
人利
,爭奪相殺謂之
人患
,故聖人之所以
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爭奪
,舍禮何以治之?’”鄭康成:“義以為質,謂
操行
。孫以出之,謂
言語
。”
質:
本、本質。徐英:“義以為質者,
本於義
也,君子一言一動,未有不本於義者也。本於義,未有不合於禮者也。”
禮以行之:
就是“行之以禮”。《正義》:“是凡
禮皆以行義也,禮尚辭讓,去爭奪,故孫以出之
。”
孫以出之:
孫,同“遜”。出,指出言、說話。《正義》引《詩經》釋此:“
慎爾出話,無不柔嘉
。”
君子哉:
如此就是君子了。劉宗周:“就君子上見出‘義禮孫信’,故曰君子哉。”《正義》:“稱君子者,言其人有士大夫之行持也。”
《論語註疏》曰:
此章論
君子之行
也。
程子曰:
此四句只是一事:
以義為本
。
朱子曰:
義者,
制事之本
,故以為
質幹
。而行之必有
節文
(禮),出之必以
退遜
(孫),成之必在
誠實
(信),乃
君子之道
也。
蕅益大師曰:
行之,行此義也;出之,出此義也;成之,成此義也。(按:是此事,亦是此義。)
蔡節曰:
君子所以制事者,義而已,故
以義為體
。禮以行之,所以
節此
也;孫以出之,所以
和此
也;信以成之,所以
實此
也。四者具,故曰君子哉。
張栻曰:
“義以方外”,是
義為用
也,而
此章則以義為體
。蓋
物則
森然具於
秉彝
之內,此義之所以為體也。蓋義為
體
,而禮與遜所以為
用
,而信者又所以成終者也。
《松陽講義》曰:
這一章
就處事上見君子學問之精
。大抵君子學問
規模
固極其闊大,而
節目
又極其細密,成個君子,不是容易的。這個義只是事之所當然(
宜
),“義以為質”一句,便包得“無適無莫,義之為比”一節意思。若義上稍差,這件事就如沒質幹一般,縱做得來驚天動地也不中用。萬事有萬事的義,一事有一事的義,常事有常事的義,變事有變事的義,須要認得清,立得定,參不得一毫意見,雜不得一毫功利。有了這義,則這件事大段不差了。故必禮以行之,
使有節文,而無太過不及之弊焉
;孫以出之,
使去矜張,而有從容和順之美焉
。既禮行孫出,則義已入細密了,又恐幾微之間,須臾之頃,誠意或不貫徹,一處不貫徹,便有一處的病;一息不貫徹,便是一息的病。故自始至終,又
必信以成之
。(《正義》:“信者,申也,言以相申束,
使不相違背
,故信以成之。”)
劉宗周曰:
君子之道不可見,而
義其質
也。
義以為質,道體立
矣。而禮則所以行之也,
中之至
也;孫則所以出之也,
和之至
也;信則尤所以成始而成終者也,
誠之至
也。此君子之所以為君子也。
《強學錄》曰:
曰“義以為質”,又曰“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
上截
是骨子,無上一截則成同流合汙鄉愿一流人物;然無
下一截
,則有激訐之病,或致清流之禍。此聖人之言,所以
周全中正而無弊
也。
《四書解義》曰:
此一章書見
成德之人乃可以成天下之務
也。
《四書反身錄》曰:
惟君子方
義
以為質,若小人則
利
以為質矣。利以為質,則本質盡喪,私慾篡其心位,而為主於內,耳目手足悉供其役,動靜云為惟其所令。即有時而所執,或義節文鹹協,辭氣雍遜,信實不欺,亦總是有為而為,賓義主利,名此實彼,事成功就,聲望赫炟,近悅遠孚,翕然推為君子,君子乎哉?吾不知之矣。(按:義利之辨也。)
伊藤仁齋曰:
聖門以仁義並稱,而仁為大焉,而此曰“義以為質”者,何也?蓋
義者,聖人之大用,萬事之所以得其理,而人道之別於禽獸也
,有時而重於仁。故曰“義以為上”,又曰“義之與比”,若夫佛老之徒,所以差道者,不知義之至重,故也。
《詩經》《禮記》《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註》《論語正義》《論語學案》《論語集說》《論語點睛》《癸巳論語解》《論語集釋》《論語古義》《四書反身錄》《松陽講義》《四書解義》《強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