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文/梓溪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擁有真情相隨的一生,這,幾乎是每一個人對生活最大的期許。但是,前提一定要認清楚一點,那就是:

如果相愛的兩個人,一個裹足不前,一個力爭上游,那麼,終有一天,他們便不再會是一個圈子裡的人。

到那個時候,相愛便失去了它原本的模樣,感情也就是變了質的回不去的曾經。留下的也只能是一聲嘆息的遺憾和可惜。

明輝是一個很帥氣的小夥子,高高的個子,大眼睛雙眼皮,最重要的,人品很過硬。就是這樣的男孩深深吸引了小娜。這個性格直爽的女孩主動出擊,跟明輝談起了戀愛,最終用真心打動了明輝。他們一起攜手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小娜是那種特別會過日子的女人,婚後把家裡打理的井井有條,吃穿用度安排的滿滿當當。兩年後他們的女兒出生了,這個時候,小娜就把精力更多的放在了照顧女兒身上,尤其是孩子上幼兒園之前,所以工作上就有些忙不過來,那段時間業績平平,工資也就開的不高。

這個時候的明輝,並沒有因為女兒的到來有任何責任加重的感覺,還像以往一樣賺著那點可憐的工資。

因為跳槽太頻繁,基本拿的全是試用期工資。小娜也因為抱怨過,女兒出生前也提醒過他,踏實一點,別總是這山望著那山高,哪裡有天天坐辦公室喝大茶還拿著高工資的好差事。

可是明輝從小被家裡人寵壞了,就是受不得苦。最後沒辦法,就自己做點小生意吧,可是過分耿直的他生意也做不好,不知道該怎麼當好一個生意人。結果是賠錢賺吆喝。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自從他們結婚之後,小娜就為了兩個人的小家在一點點付出愛和努力,把家一點點建設的有溫暖、也越來越有家的樣子。為了讓生活過得更好一些,她還在週末去賣場做兼職銷售。

明輝倒也省心,反正娶了個能幹又顧家的老婆,啥事兒也不用自己操心,所以就從沒想過去提升自己,連改變自己吃不了苦的壞毛病的勇氣都沒有。

女兒眼看著就要讀小學了,可是家裡的主要開支還是小娜一個人在苦苦支撐。

明輝一如既往的頻繁跳槽,就算微薄的工資也做不到每月都會有。他也想多賺點錢,但是,一直不捨出付出辛苦,總想找個既輕鬆又體面工資還不錯的工作,可他真是沒那個能力,也就是平時在家多做點家務,算是對妻子的分擔。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生活是實實在在的柴米油鹽,一個女人一人打兩份工養活一個家,小娜最後實在受不了了。

她對明輝的感情從未動搖過,也沒有減淡過。就算結婚那麼多年明輝在工作上一直做得不怎麼好,她也從來沒有嫌過他,除了督促之外,並沒有做出過指責,她一直在等這個男人成熟的那一天。

可是,家裡的日常開支,加上女兒上學的費用,讓她漸漸吃不消了。當她發現,自己一直在努力,為愛為家的時候,那個叫做老公的男人卻幾年如一日的原地踏步,可以說,一丁點的改變都沒有改變的時候,她絕望了。

最後,在女兒八歲的時候,她還是因為“感情當不了飯吃”而選擇了離婚。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袍一扛到底”,若是那樣,也只能做為一紙便籤擱置於書本中的某一頁,只當一份翻閱書籍時才會偶爾拾起的記憶了。

婚姻的本質是契約,夫妻都要嚴格遵守契約精神,而這份契約不只是夫妻彼此感情上要忠誠就可以的,還需要在忠於彼此的基礎之上,一起進步,努力工作,實現物質與精神的共同成長。“有情不能飲水飲”,尤其是在婚姻這種形式下,再好的感情也離不開物質做基礎。

婚姻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不等同於累贅、包袱一扛到底

最好的感情不是“不離不棄”,而是一起成長。夫妻兩個人,一個在拼命的向前美好的未來奔跑,另一個卻總是沉浸在原地安享最低生活保障就可以的生活方式。這樣的兩個人,遲早是會走散的。

婚姻裡,不願意成長的那個人,力氣再大也拉不住積極上進的那個;而

那個對婚姻生活有著更高追求目標的,總是拖著一個不願“跑步”的人去奔跑,她自己也會有體力不支的那一天,直到身心疲憊後的忍痛割愛。

真心的愛一個人,請記得陪她一起成長,在成長中實現你們恩愛一生的不離不棄。而不是仗著愛情之名,做她負重前進的那個累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