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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前685年,管仲得到鮑叔牙推薦,擔任國相,對內大興改革、富國強兵;對外尊王攘夷,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孔子稱:“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抵制世界上的罪惡,維持社會秩序,約束人們的行為。我國的法律已經愈發完善,對於一些為犯罪的行為亦是會嚴懲不貸。其實在我國古代擁有較為完備的法律規章制度,他有專門的機構負責擬定和實施。但由於古代特殊的政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古代的法律有益於貴族階層。

除此之外,由於中國古代是典型的階級社會,因而上層階級擁有很大的權力,遇到昏君當政的時候法律也形同虛設。而在古代的刑罰中,還有數十種酷刑被用來折磨犯人,甚至還有一些酷刑被用來針對女子。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專門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文明的進步,很多過去的封建陋習已經被逐漸摒棄,就算是現代法律中也更加註重思想教化,曾慣用的暴力手段也被廢除。一開始古代帝王令官員編刑法,一是為了鞏固統治,二是提高自己的威嚴,對民眾起到震懾作用,這些令人毛骨聳聞的酷刑一般不會輕易動用,大多是用在那些窮兇極惡之人的身上。

其次就是皇帝殘暴,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施刑法,從商朝的炮烙開始,再到秦漢時期的車裂人彘,從命名來看就可知這些刑法的殘暴,一開始這些刑罰並未分男女。唐宋以後儒家思想進一步完善,倫理綱常最為重要,一些針對女性的懲罰手段也隨之出現、有些還有獨特的稱謂。

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就像是這個虎豹嬉春,乍一眼看還以為是在說欣欣向榮的景象,但實際上這四個字代表的是一種慘無人道的刑罰,之所以會取這麼一個名字也不過是投機取巧,這名字中的虎豹並不是真正的老虎和豹子,而是代指的貓和老鼠。

貓與老鼠這兩種動物乃是天敵,但有些時候貓捕捉老鼠,並不是因為將老鼠視作為食物。貓在捕捉到老鼠以後不會立刻咬死,而是刻意作弄老鼠,等玩夠了之後再把老鼠咬死。遭受“虎豹嬉春”懲罰的女子,會被主罰者強行脫去外衣,然後把這位受罰的女子裝進一個麻袋裡,為了防止犯人被悶死他們會將受罰者的頭部暴露在外面,因為進行處罰的目的並不是讓這些女子去死,而是讓她們受到侮辱。

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這種刑罰在古代對一個女子來說是十分殘忍的,因為在古代女子深居閨閣,尤其是宋朝以後禮法愈發森嚴,女子要恪守規矩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逾矩。女子被裝進麻袋後,隨之放入的還有多隻貓和老鼠,讓貓和老鼠在裡面追趕,這就是所謂的虎豹嬉春。

為了刺激麻袋裡的貓和老鼠,還會往麻袋裡放上一掛鞭炮,受到驚嚇的貓和老鼠就會在麻袋裡瘋狂逃竄,在這個過程中會撕咬受罰者增加她們的痛苦,而受罰者除了面部,身體將會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依據可以參考的記載來看,歷史上受過這樣刑罰的女子寥寥無幾,因為女子身子較弱,很少能有人在受此刑罰時保持清醒。

古代有種刑罰叫“虎豹嬉春”,主要針對女子,不致死卻非常折磨人!

因為鞭炮被點燃後就是炸藥爆炸,在沒有接受任何保護的情況下,直接在面板上爆炸必然會造成嚴重的創傷,再加上畜生亂竄撕咬,在這樣極致的恐懼中自然清醒不了幾秒。這些受罰的女子從麻袋中放出來之後還會在傷口處撒鹽,整個過程痛不欲生。即使能夠捱過刑罰,也會因為受了這樣的侮辱而難以苟活於世,最後自縊而死。

但好在隨著我國封建社會的結束,邁入近代以後,這些刑罰皆被廢除,就算是人們想要了解古代的刑罰手段,也只能透過書本或者去博物館查閱,這是社會的進步。如今是男女平等的社會,只要是違法犯罪就都會受到懲罰,處罰的方式也不會因為性別而產生不同。同時國家也在大力完善法律,推廣法制教育,教育人們從小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法制觀念,不要輕易去觸碰法律的底線。

參考資料:

《論語·憲問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