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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容易嗎

在我國專利主要分為三類,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採用的是兩級審查制度,即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步,初步審查通過後就進行實質審查,那麼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容易嗎?下面北京卓一慧眾智慧財產權公司來告訴你。

北京卓一慧眾智慧財產權公司--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容易嗎

發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前進行的是初步審查,初步審查的主要內容有兩個內容:

(1)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格式的審查:

核對專利申請檔案是否齊備,其格式是否符合規定,例如:請求書中各欄目填寫得是否齊全、正確,是否已按規定繳納申請費等。審查合格者,專利局即發出授理通知書(一般在一個月左右),並給予專利申請號。

(2)對專利申請內容的審查:

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是否屬於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要保密等。

初步審查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只要專利申請檔案是否齊備,其格式是否符合規定,沒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就能透過。

北京卓一慧眾智慧財產權公司--專利實質審查制種類

實質審查制中又分為即時審查制和延遲審查制兩種。

1、即時審查制

,又稱為一次性審查制。

即專利局對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之後,無需申請人提實質審查請求,就隨即對專利申請的內容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審查,以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即時審查制的優點是可以確保所授予專利權的專利質量,減少訴訟糾紛,這使審查程式得到一定的簡化。其缺點是審批時間較長,且需要有龐大的專利審查機構。目前,美國、蘇聯、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國家實行這種審查制度。

2、延遲審查制

,又叫早期公開請求審查制。

即專利局在對專利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之後,不立即進行實質審查,而是先將申請案公開,申請人可以自申請日起一段時間內的任一時間請求實質審查,待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之後,在已公開的情況下,專利局才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則被視為自動撤回申請。

發明專利需要申請實質審查,實質審查要答覆意見。答覆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意見陳述書應當避免僅引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法律規定、而缺少針對性的答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