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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襄公納衛,打了勝仗,敗了公理

【春秋】

莊公六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

秋,公至自伐衛。螟。

冬,齊人來歸衛俘。

公元前688年,周莊王9年,魯莊公6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齊、魯、宋、陳、蔡等國依仗人數眾多,喉舌喧囂,掌握著媒體以及似乎掌握著真理,強行護送衛惠公姬朔進入衛國重新執掌政權,趕走原來的國君黔牟。

這是用武力來解決權力的鬥爭,權力之爭,也是政治鬥爭,武力是最後的解決方案,依靠武力的時候,就是把法律放置一邊。前文說過,並不是人多勢眾就代表掌握著真理,不是管理著媒體就代表掌握著道理。此時衛國的國君是周莊王所認可的黔牟,齊、魯、宋、陳、蔡等國逆王命而納衛惠公,代表其行為沒有合法性,雖然人多,那也是暴力抗命。周莊王命子突率兵救衛。

齊襄公納衛,打了勝仗,敗了公理

“王人子突”,說明子突是周莊王的“人”,士大夫級別的,地位卑微的官員。子突,人名,以子為姓,從其姓來說是天子公子之後,代表著出身高貴。山東河南等地方還有以公孫,叔孫,仲孫等為姓的,他們祖上也曾經是春秋時代的貴族。

《春秋》用“王人”和“子突”互為矛盾的詞語疊加,預示著這次營救衛國是失敗的。王人是身份卑微的人,身份卑微的人失敗要比身份尊貴的人失敗的羞恥程度低,《春秋》用這筆法記錄歷史,這是為周莊王掩蓋羞恥。同時記錄子突的名字,表明他高貴的身份,是讚許其營救衛國的行為。

孔子贊成子突營救衛國的行為,那從另一方面來說,那就是不贊成齊、魯、宋、陳、蔡等國護送衛惠公歸國的行為,《春秋》最大的義理就是尊王,王的命令就是天下法律的基礎,違反王命,抗犯王命,就會失去合法性。衛惠公抗王命,不應立為國君。齊、魯、宋、陳、蔡等的行為,已經是失去了行為的合法性,違反了天下一統的秩序,他們雖然打了勝仗,但是於理站不住腳,所以《春秋》不贊成他們的行為。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

六月,衛惠公入衛,重新執政。衛惠公立為國君三年被放逐,逃奔到齊國,在齊國八年後又回國做國君執政,前後已經十一年了。“入”在《春秋》的語境裡表示當地人不接受而強行進入。入於衛,表示衛惠公是抗犯王命篡位,應當被誅絕。《春秋》用“立”“納”“入”等字來表示國君能成為國君的過程。“立”表示國人擁立他為國君,“納”表示他國立他並送他歸國成為國君,“入”表示從外面強行進入成為國君。這裡衛惠公就是強行進入的。

衛惠公重新執政後,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趕走黔牟到成周。後人評價左右公子不應當立黔牟為國君,勢力孤單,很容易被攻擊。好比樹幹和枝葉,勢力孤單的只能做枝葉,枝葉之才不能承受樹幹之重。

秋,公至自伐衛。

秋天,魯莊公從攻打衛國的戰場上回來。告祭祖廟。

一般諸侯外出用兵歸國時有兩種記錄方式“公至自會”和“公至自伐”,外出會同他國一起用兵,如果所伐之國馴服,不復用兵則致會,記錄“公至自會”。如果外出用兵不得意,他國不服,則致伐,書寫“公至自伐”。這裡打敗了衛國,成功擁立衛惠公成為國君,目的達成,為什麼還用“伐”?

《春秋》尊王,齊魯國等國家打敗天子之兵,這是以下犯上,雖然目的達成,在禮法之下是惡暴行為,天子不得意,諸侯敢得意嗎?天子不得意,諸侯也不敢得意,所以,魯莊公也不能得意,故《春秋》用“公至自伐”,用以彰顯魯莊公的罪惡,可能他個人得意了,但是書寫歷史的人,不讓他在歷史上得意,以警示後人,那些掌握公權力的人,想到歷史對他的評論,也許會驚懼吧。

螟。

螟,一種蛀食稻穀的害蟲,指有蟲災。

冬,齊人來歸衛俘

冬天,齊國送來衛國獻致的寶物。齊魯等國幫衛惠公歸國,衛國送來寶物表達感謝。主要是齊國糾合諸國納衛惠公的,衛惠公就把寶物送給齊國,齊襄公說,這不是我的力量,是魯侯的力量。所以齊國又把寶物分給了魯國。魯莊公做此事雖然糊塗,不明大義,但也並非是為了貪利,故,《春秋》如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