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齊宣王的狩獵場

齊宣王的狩獵場

有一次,齊宣王問孟子,周文王的狩獵場方圓七十里,老百姓認為小了。寡人的狩獵場方圓四十里,老百姓卻認為大了。這是為啥?

孟子說,周文王的狩獵場,老百姓可以去割草打柴、打鳥捕獸,與民同樂,他們當然覺得小。你的狩獵場呢,老百姓在裡面殺了一隻麋鹿,等於犯了殺人之罪。這無異於在國中挖了個方圓四十里的陷阱,老百姓以為它大,不是很正常的嗎?

我猜想,這齊宣王準定被錢財、酒色掏空了腦袋——《孟子》裡明白記述著他的話“寡人好貨”“寡人好色”——基本沒有記憶力了。

如果說周文王的典故他不知道,難不成齊國的祖宗成法也忘記了?

《國語》裡清清楚楚寫著管仲的話: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苟

國家山林川澤,要每年定時開放,那老百姓就不會去偷盜木材、鳥獸、魚蝦了)

結果他老先生倒好,挖出面積四十里的大“坑”:原本可以走的路,不讓走了;原本擁有的生活來源,徹底斷了。

種糧食要交賦稅,年成好還得捱餓,年成不好就得餓死。一邊廂不準漁獵,不準伐木,抓著就殺頭?

老百姓也要吃飯!也要生活!

倘若齊宣王覺得委曲,說一聲,我是媯姓田氏,管仲那會兒效力的是姬姓姜氏,“山澤各致其時”,這算哪門子祖宗成法?

但你可別忘了,你問過孟子,“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

一邊想“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一邊“如之何其使斯民飢而死也”。

王霸之氣通天徹地啊!

齊宣王的狩獵場

講到春秋戰國的山澤之利,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要寫不免連篇累牘。

然而,春秋時期,周天子是不能專有其利的。周厲王要搞壟斷,結果“諸侯不享”“國人謗王”,鬧出國人暴動,王出奔於彘,最終死在那裡。

至於諸侯國,自春秋中期開始,的確開始壟斷。齊國就有法令,《管子》說,“有動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右足入,右足斷”。

不過,前文也說了,在齊國,山澤是定期開放的。

齊宣王呢,等於讓個人的權力繞過了國家法令,使山澤徹底專供私有。當然,在戰國,君權與政權原本就不是明確區分的,國家必須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其後才能明其政刑。由此,開闢王家園林和狩獵場的,又豈止齊宣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