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鄆城這幾家因食品檢驗不合格被通報

鄆城縣食品安全抽檢資訊通告

2021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鄆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蔬菜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方便食品、糧食加工品、肉製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糕點、水果製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酒類、餅乾、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等食品大類200批次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不合格產品5批次,檢出了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噻蟲胺、吡蟲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等問題(具體情況通告見附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專案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鄆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行立案查處。

不合格情況如下:

1、在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抽檢的黃豆芽經抽樣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專案不符合標準要求,技術要求為:不得檢出,檢出值為:277μg/kg;

2、在鄆城貴友商貿有限公司抽檢的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專案不符合標準要求,技術要求為:≤0。2mg/kg,檢出值為:1。1mg/kg;

3、在鄆城縣順宏晨麵食銷售店抽檢的姜經抽樣檢驗吡蟲啉專案不符合標準要求,技術要求為:0。5mg/kg,檢出值為:3。8mg/kg;

4、在鄆城縣池龍購物廣場抽檢的香蕉經抽樣檢驗吡蟲啉專案不符合標準要求,噻蟲嗪技術要求為:0。05mg/kg,檢出值為:0。058mg/kg;

5、在鄆城縣萬惠商貿中心抽檢的金麥圈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專案不符合標準要求,技術要求為:0。25g/100g,檢出值為:1。2g/100g。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抽檢產品資訊表

鄆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