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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在《三國演義》中,將軍的名目十分繁多,有大將軍、左、右、前、後將軍,還有驃騎、車騎、衛將軍等等。這些名目不一的將軍如果不是瞭解兩漢歷史的讀者,就容易產生混淆,甚至也分不出到底誰的品級更高。為了搞清楚這一問題,下面就兩漢時期的將軍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兩漢時期,專制皇帝是征戰部隊的最高統帥,擁有對征戰部隊的最高指揮權和將帥的任命權。皇帝透過璽、符、節等制度指揮部隊,凡皇帝下達軍事命令的文書必須蓋有皇帝的璽、調動軍隊必須以皇帝所發的符、節為憑證。將帥的任命,以漢武帝時為一重大轉折。其特點是被任命的將軍人數眾多,同時往往在將軍頭銜上冠以各種名號。

《漢書·百官公卿表》說:“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前後左右將軍,皆週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漢不常置,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長史,秩千石。”

《後漢書·百官志》說:“將軍,不常置,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漢書·霍去病傳》說: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乃置大司馬位,大將軍,驃騎將軍皆為大司馬。定令,令驃騎將軍秩祿與大將軍等。自是後,衛青衰而去病日益貴。”

從以上材料可知,漢武帝為了適應對周邊少數民族征伐戰爭的需要,開始對將軍制度進行改制。其將軍的等級次序為: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再次車騎將軍,又次衛將軍。之後,又有前、後、左、右將軍。其中大將軍、驃騎將軍秩祿同等,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位次上卿,皆金印紫綬。

其他雜號將軍有驍騎將軍、護軍將軍、輕車將軍、材官將軍、樓船將軍、騎將軍、伏波將軍、戈船將軍、下瀨將軍、橫海將軍、浮沮將軍、匈河將軍、拔胡將軍、因杼將軍、貳師將軍、強弩將軍、度遼將軍、虎牙將軍、蒲類將軍、祁連將軍、破羌將軍、奮威將軍、建武將軍、步兵將軍、文武將軍、五利將軍等等。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其中有以其所領兵種為號的,如輕車、材官、樓船、騎、步將軍;有以其征伐的地名為號的,如因杼、貳師、度遼、蒲類、祁連將軍;有以其征伐物件為號的,如拔胡、破羌、護羌將軍等等。

這些雜號將軍大多數是武帝根據軍事需要臨時設定的,說明當時對周邊少數民族的征伐戰爭十分頻繁。每次征戰,一般都由皇帝任命主要將領帶領若干雜號將軍及所屬部隊出征參戰。如武帝元朔五年(前124),令車騎將軍衛青“將三萬騎出高闕,衛尉蘇建為遊擊將軍,左內史李沮為強弩將軍,太僕公孫賀為騎將軍,代相李蔡為輕車將軍,皆領屬車騎將軍,俱出朔方。”在這次征討匈奴貴族右賢王的戰鬥中,漢軍大勝,衛青作戰有功,由車騎將軍高升為大將軍。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東漢時,將軍的等級次序與西漢相同,唯秩位時有變化。順帝以前,或“位在公上”或“位在公下”。順帝時,大將軍位如三公,其他主要將領如驃騎、車騎、衛將軍也位比三公。東漢一代,主要將領大都由外戚充任,其中尤其自安、順帝之後,外戚長期充任大將軍要職,左右朝政,反映專制皇權的日趨衰落。

其他雜號將軍有建威將軍、伏波將軍、輔漢將軍、虎牙將軍、度遼將軍、橫野將軍、大樹將軍、漢忠將軍、付虜將軍、建義將軍、刺奸將軍、輔威將軍、揚化將軍等等。其中除繼承西漢以來地名、兵種、征伐物件為命名原則外,增加了一些宣揚儒家倫理道德的思想內容,如輔漢、漢忠、建義、刺奸、建威、輔威、揚化將軍等。

每次出征,一般也有大將軍率領諸雜號將軍及所屬部隊征戰。如光武帝建武三年(27),大將軍吳漢“率建威將軍、虎牙將軍,擊青犢於,大破降之。又率驃騎將軍、強弩將軍等,圍蘇茂於廣樂。”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將軍之下的武官校尉和都尉。他們的秩級一般都是二千石或比二千石。西漢的校尉計有城門校尉、司隸校尉、中壘校尉、屯騎校尉、步兵校尉、越騎校尉、長水校尉、胡騎校尉、執馬校尉、票姚校尉、驅馬校尉、騎校尉、輕騎校尉、虎賁校尉、中軍校尉、典軍校尉等等。

在征戰中,凡校尉配合大將軍作戰有功者,皆嘉獎之。如霍去病初為票姚校尉,“與輕勇騎八百直棄大軍數百里赴利,斬捕首虜過當,於是上曰:‘票姚校尉去病斬首捕虜二千二十八級,得相國、當戶,斬單于大父行藉若侯產,捕季父羅姑比,再冠軍,以二千五百戶封去病為冠軍侯。’”

西漢的都尉官不如校尉名目多,在征戰中,凡都尉配合大將軍作戰有功者,同樣給予嘉獎。如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詔御史說:“護軍都尉公孫敖三從大將軍擊匈奴,常護軍傅校獲王,封敖為合騎侯。都尉韓說從大將軍至匈奴右賢王庭,為戲下搏戰獲王,封說為龍頟侯。”

漢代將軍名目繁多,其命名規則有何講究?

綜上所述,兩漢時期部隊的軍事指揮系統由皇帝及諸正號將軍、諸雜號將軍、諸校尉、諸都尉等高、中級軍官組成。其中皇帝擁有最高的軍事指揮權和、中級軍官的最高任命權。大將軍以下的所有將領只有奉詔指揮各自部隊參戰之權,不得單獨決定征戰或私自任免所屬官員。一旦征戰結束,所有將領的兵權及其職務自行罷除。這充分體現了皇帝對軍事指揮系統的絕對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