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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是“倒插門”的女婿?40年前發現的一座古墓,揭開了真相

李白是“倒插門”女婿?是的,你沒有看錯。這個觀點自古就有,尤其到了現代,包括郭沫若在內的許多著名學者都這麼認為。

按照郭沫若考證來的說法,有兩點原因可以證明李白是贅婿。

第一,根據歷史的記載,李白於27歲時娶了宰相的孫女為妻,不過一直居住在女方的家中,一直到妻子去世,李白才離開。

在古代,男方一直居住在女方家中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贅婿。要知道,李白不是沒有錢,他在結婚之前就可以做到揮金如土,有記載的花銷就達到了30萬錢。所以他若不是贅婿,按照古代的禮法,應該自己購置房產,把妻子迎娶進門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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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李白出身很低。許多人可能會反駁,李白都能做到揮金如土了,怎麼就出身低了?

其實古代的有錢人不代表地位高,“士農工商”從秦朝之後就被社會普遍認可,商人排在社會的最底層,而李白的家族世代經商,即便是有萬貫家財,和宰相門第那也是絕不匹配,甚至可以說是天差之別。

不過也有人說,李白曾親口承認他是涼武昭王李暠的九世孫,而當時的皇帝李隆基則是第十一世孫,那麼李白屬於皇親國戚,這樣的身份可不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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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並不可靠,因為李隆基曾經在天寶元年頒佈了一道詔書,要收集所有涼武昭王李暠的後代,隸入宗正寺,編入屬籍。當時的殿中侍史李彥允,就是因此被編入了屬籍。

而李隆基和李白很早就認識,若李白真的是李暠的後代,怎麼沒有被宗正寺認可?

此外,所謂的李白是李暠後代的說法,其實並非是他本人親口所說,而是李白的族叔李陽冰所說,並不能作為李白真實身世的依據。

所以郭沫若以及近代的眾多學者透過以上兩點認為,李白是一個“倒插門”的贅婿。畢竟其他的都可以勉強解釋,唯獨住在女方家中這一點,無法解釋。即便是到了現代,也只有倒插門才會一直住在女方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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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到這裡,許多人或許不瞭解在古代“倒插門”是一種怎樣的意義存在。

在古代,“倒插門”在法律上叫贅婿,因為女方為家主,所以依附女方而不能立戶籍,也不用交稅。因此人們認為這種贅婿,是為了逃避國家稅務的一種低賤的人群。

而之所以叫“贅婿”,因為古代有一種疾病叫“疣贅”,指的是身上長出了一個瘊子,是一種多餘的存在。另外“贅”還相當於質押,認為是男方因為家窮,出不起聘禮,或者是門第太過於懸殊,只能把自己抵押給女方的家中。甚至隋朝著名史學家顏師古還認為,贅婿其實就是一種沒有期限的賣身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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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如此,古代贅婿的地位極其低下,和家中的傭人差不多。

不過話說回來,堂堂一個浪漫主義大詩人,“口一吐就半個盛唐”,居然是贅婿,這可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不過這個說法到了八十年代出現了轉機。

八十年代初的一天,陝西發現了一座唐代古墓。古墓雖然不大,出土的文物也不多,但墓誌銘背卻揭開了李白“倒插門”的真相。

李白是“倒插門”的女婿?40年前發現的一座古墓,揭開了真相

按照墓誌銘的記載,墓主人是唐朝的一位官員,雖然常年居住在妻子的家中,但夫妻關係還是以夫為主,而這種情況就叫“未廟見”,是區別於贅婿的另一種婚姻形式。

而這種婚姻形式的產生,是因為文人在求取功名時需要跑官和要官。所謂跑官和要官,是一種以遊歷為方法,以宣傳自己的文章來獲取名氣的一種做法。所以唐朝時期,許多讀書人在成名前只能四方遊歷。

在遊歷的過程中,如果在異鄉結婚,那就只能住在妻子的家中,而這種婚姻形式就叫“未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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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情況並非當時主流和倡導的婚姻形式,所以男方就需要承擔一種義務,需要依靠自己的才華,為妻家掙得榮譽。

很顯然,李白在這方面做到了極致,雖然一生在仕途上沒有什麼作為,但依靠自己的才華名滿天下,受到世人敬仰,從而使得妻家也從中獲得了各種好處。

所以,李白和宰相孫女的婚姻,並非郭沫若先生所說的“倒插門”。但歸根結底,若不是這塊墓誌銘的發現,還真的無法解釋李白為何一直住在妻子的家中。所以這裡也就不好過多苛責郭沫若先生,畢竟墓誌銘是他死後才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