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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封建時代裡,男尊女卑遠比嫡庶之別更嚴重,雖然不乏有個別嫡女地位高過兄弟的特例,比如太平公主,別說比庶兄們地位高,就是比親兄們都活得張狂,但歷史上也就那一個鎮國公主,更多的還是男比女尊、女比男卑,在封建家主面前,能夠傳承血脈的庶子肯定比嫡出的閨女來得貴重。

特別在家產繼承方面,即便是嫡女,也沒有庶子繼承得多,有些迷信嫡庶的偏偏喜歡用特例來代表主流,也是可笑。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如果用特例代表主流,那是不是可以用霍顯代表漢朝嫡妻不如婢女?婢妾常氏是不是能代表北朝嫡妻都不如妾?倚仗丈夫寵愛就敢收受賄賂替人辦事的雷尚書是不是就代表南朝妾室比嫡妻尊貴?還有那個李四兒,能不能代表清朝嫡妻都不如一個賤妾?

那些都是特例,儘管她們都取代嫡妻被丈夫寵上天,但也不能拿來證明古代妾室就是比嫡妻地位尊貴,因為用特例代表主流並不是討論問題的正確方式,那是槓精。

既然上篇被人指責我用皇室舉例不恰當,那本文就以普通老百姓的家事來舉例,下面就上實際案例,用案子來說明古代的男尊女卑與不講究嫡庶。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第一個案子《丙吉斷財》,來自西漢,本案在古代也是知名案例了,曾被《折獄龜鑑》的卷三辯誣、《風俗通義》的佚文獄法、《全後漢文》卷三十八收錄。

提到丙吉,有歷史基礎的讀者都不會不知道他是誰,這位丙吉又作邴吉,是西漢大大的名臣。

丙吉在少年時代就研習律令,從最初魯國的獄史,累遷至廷尉監,他最出名的事件就是保護皇曾孫劉病己,後來從御史大夫、關內侯,被知恩圖報的宣帝封為博陽侯、丞相,名列麒麟閣。

在丙吉擔任廷尉時,曾受理過一件爭產案,案情是這樣的:陳留一位富翁,年過八十(有說是九十)還無子,他的妻子只生了一位嫡女,這位老翁不甘心無後,就取田家女為妾,在洞房的時候,“一交接,即氣絕”,咳咳咳,但是呢,這位田氏女還是有孕了,並且一舉得男。

這時候,富翁已經出嫁的嫡女不願意了,她聲稱是田妾與人私通生子,理由就是“我爹死的時候年齡都那麼大了,怎麼可能一個晚上就能讓田氏懷孕?”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田氏女自然要反駁,就這樣,雙方為了富翁的產業爭執數年,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公說公理婆說婆理嘛,如此,就鬧到廷尉這裡,由丙吉處理。

丙吉對屬下說:我聽說老翁生的孩子,都很不耐寒,且在陽光下還沒有影子,本案可以試試。

當時是八月的天,丙吉找來幾個和富翁庶子同歲的小孩,讓他們都脫了衣服果體,其他小孩都不嫌冷,唯有富翁的庶子喊冷。

丙吉又讓他們幾個站在太陽下,其他孩子都有影子,唯獨庶子無影。丙吉就此斷案,把富翁家的財產判給庶子繼承,嫡女也承認了誣陷庶弟生母的罪。

雖然丙吉斷案的方式在今人看,有些不負責任,太過輕巧,但古人沒有親子鑑定,都相信這個說法,《南史》蕭映傳就也曾記載,荊州上津張元始,年97生兒,就沒有影子,所以,這個斷案方式雖然略帶神異,但也屬於古人的根據。

我們能從這個案子看到什麼呢?自然是封建時代在財產處理方面,有男優於女的繼承習慣,在男女之別跟前,誰給你講嫡庶啊?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第二個案子《何武奪財》和前案差不多,同樣是嫡女欺負庶子年幼,曾被《折獄龜鑑》的卷三辯誣、卷八嚴明、《風俗通義》的佚文獄法、《全後漢文》卷三十八收錄。

主持本案的何武,也是西漢名臣,歷任縣令、揚州刺史、清河郡守、司隸校尉、京兆尹、廷尉、御史大夫、大司空,封汜鄉縣侯。

話說沛郡有位富翁,資產有二千餘萬,嫡妻只生一女,且刁蠻不賢,小妾生了一個庶子,在幾歲的時候,這個妾突然死掉,就只剩下小庶子。

這位富翁面對妾室亡故、嫡女驕橫、女婿貪婪的局面,眼看無力護佑幼子,就召集族人公開他的遺囑:所有財產都由嫡女繼承,只有一把佩劍由小庶子繼承,但這把佩劍也暫由嫡女保管,等庶子十五歲後,嫡女再把劍給他。

就這樣,庶子就在嫡姐手底下討生活,等他十五歲後,向姐姐要父親留給他的佩劍時,貪婪的嫡姐卻不肯給他,無奈之餘,庶子就向郡府求助,希望官府替他拿回佩劍。

當時何武正好任職沛縣太守,聽了庶子的訴求,就召見庶子的嫡姐和姐夫,還看了富翁的遺囑。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何武對屬吏說:這個老翁可真是聰明人,眼看女兒個性強梁,女婿又貪鄙,知道就算把家業都留給小兒子,小兒子也守不住,恐怕還會害了小兒子的性命,所以留下遺囑讓女兒繼承財產,實際是讓女兒做財產的管理人,替小兒子看守家產。

如果老翁真心讓女兒繼承財產,就不會把佩劍留給小兒子,因為劍代表著決斷,然後呢,他又給兒子拿佩劍的年齡限定在十五歲,因為十五歲足夠自立了。

老翁又從女兒女婿的性格推測,他們必然不會把劍給小兒子,沒辦法的小兒子就只能去告官,如果運氣好,遇到明察秋毫的長官,他當初的苦心必然能被長官勘破,那他真實的財產分配方案也必然會得到伸展。就算遇到糊塗官,最少兒子已經成年,手裡總還有一把佩劍。

說完,

何武不禁佩服富翁“凡庸何能思慮強遠如是哉!”於是,判定富翁的家產全部由庶子繼承,並說“弊女惡婿”管理富翁家產十餘年,得利也足夠了,且念在她撫養幼弟,就不再追究她貪佔家財的罪過。

當時人在茶餘飯後說起此案,都很服氣富翁的殫精竭慮和何武的明斷,因為遇到何武,才沒讓富翁死不瞑目,如果遇到糊塗官,庶子恐怕只有一劍了。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雖然本案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富翁好像對嫡女有點薄情,但豈不知,正是嫡女的不賢,才迫使富翁如此迂迴的處理財產繼承?

不管是在什麼時代、古代還是現代,你身為長姐的都不該獨吞財產吧?就算你爹那麼宣佈,你就不考慮幼弟的存在?難道你都不懷疑是不是你爹在試探你心裡有弟弟沒?你居然還毫不推辭坦然接受,如此一來,你爹怎麼敢給他小兒子分產呢?所以說,嫡女的下場正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古人誠不我欺。

第三個案子《三分與婿》發生在北宋,本案同時被《忠定公語錄》和《折獄龜鑑》收錄。

主持本案的張詠,號乖崖,是北宋初期的名臣,累官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以治蜀著稱,有文集《張乖崖集》,據說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就是這位張乖崖發明的,因而他被譽為“紙幣之父”。這位張乖崖有很多斷案的典故,感興趣可以去看看《折獄龜鑑》。

《三分與婿》的案情和《何武奪財》的內容更相似:杭州某富翁,生病快要死了,嫡女已經出嫁,身邊唯有三歲小兒,偌大的家業不知道該怎麼安排。

經過考慮,富翁留下遺囑,讓女兒女婿管理產業,等小兒子長大時,分給他十分之三就行了,剩下的十分之七給女兒女婿。

等小兒子長大後,女兒女婿如約去官府,請求劃分富翁產業,當時張乖崖知杭州,受理此案。

看完富翁遺囑,張乖崖就笑了,對女婿說:你老岳父真是“智人也”,他的兒子年幼,如果不這樣分配,恐怕小兒長不大就要死在你手裡了。女婿嚇得冷汗淋漓。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於是,張乖崖就把富翁家產分為十分,七分給小兒子繼承,三分給女婿,女婿和小舅子都“泣謝而去”。

為啥何武把富翁產業都由小兒子繼承?張詠卻還讓女兒女婿繼承三分呢?何武所為是謹持法理,深察人情,把財產都判給小兒不給女兒女婿,是因為懲罰他們不如約把劍給弟弟。而張詠同樣是謹持法理,但同時也兼顧人情,給女兒女婿三分產業,是為了嘉獎他們養大幼弟,並如約分產。

不管是何武還是張詠,他們都是看出做父親的為了保全幼子性命和家產,而做的權宜之計,所以才如此斷案,當然,這也是因為在古人的心目中,男子的繼承權優於女性的緣故,是符合當時的社會主流意識的。

從這三個案子可以清晰地看出,在古人眼中,什麼嫡庶都不如有個帶把兒的好,如一位讀者留言說“按我們當地一句老話,老子生兒個個有份,並不會關注媽媽是什麼身份。”這才是舊宗族的主流意識,有幾個家主能坐視自己的庶子被嫡子輕賤的?

從古代爭產案,看嫡女與庶子的差別,男丁就是庶出也比嫡女重要

畢竟,對古人來說,男丁就是財富,可以光耀門楣,女兒再能幹也是她夫家的,世上又有幾個只顧孃家而不顧夫家的女兒呢?

當然,恐怕還會有人說,沒兒子的時候,庶子肯定比嫡女地位高了云云,不然就沒嫡女地位高,因為嫡妻的身份所致。

面對這樣的認知,的確讓人無語,我就想不明白,是什麼給他們錯覺,讓他們覺得嫡妻地位能高過丈夫?有多少男人願意屈居嫡妻之下?難道封建男人都是耙耳朵?封建女性多是以夫為天,你本人都是丈夫的私有財產,何況其他啊!

所以,女人要穿越還是往唐朝以前穿吧,好歹有那麼一丟丟自由和權利。其實,還是別在小說裡夢想穿越了,啥古代都不如現代好,那種男尊女卑的萬惡封建社會,有啥可穿的?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參考資料:如文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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