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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故事】李允升拒絕天符任命

【歷史故事】李允升拒絕天符任命

南宋李允升字“子猷”,毗陵人,“毗陵”就是今天江蘇常州一帶的古稱。他在紹興甲戌年(公元1154年)考中科舉,已經確定要到建康府上元縣(今南京一帶)任職。在他還未赴任時,一日他在家中書房閒坐,忽然見到有黃衣人過來說是送敕牒給他下達任命,“敕牒”就是授官的文書、委任狀。他非常驚訝:我的官職已經確定,朝廷給的敕牒都已經拿到了,怎麼又來新的敕牒。

黃衣人從懷中取出敕牒給他看,只見上面用大字寫著“李某可充荊陽坊土地”等字樣。李允升說他已是新任朝廷命官,怎麼能去當土地神呢,於是和黃衣人爭辨起來。黃衣人則說:如果你一定要拒絕,那就請隨我去報告給城隍神吧,說完扶他上馬徑直來到了城隍祠,見到城隍神。李允升在城隍神面前繼續拒絕這個任命,一定要去上元縣當官。城隍神說“天符不可違,可自署狀,願新任滿日赴上”,就是讓他自己寫個保證,在人間上元縣當官任滿後當日就去赴“荊陽坊土地”之職。

李允升寫完後,城隍神送他離開時,他見到和他住同一個裡的鄰居張某。此時張某正帶著枷鎖站在堂下走廊裡。李允升悟到張某應該已經死亡,於是上前問他在冥間的苦樂。張某對他說:煩請你回去後,對我兒子說我曾經在某年某月某日對神許願作一醮事,當時還將此願用紙寫下來釘在梁拱之間,別人都不知道,一定要讓我兒替我還願啊!“醮事”就是一種祈禱、祭祀神靈的法事。李允升當即答應了下來,隨即被神送回家,恍然間就醒了過來,回顧四周自己還坐在交椅上,回想剛才的一切歷歷在目,似夢而非夢,清清楚楚,詢問家人,他們都沒有看見別人,只見到他坐在椅子上的身體時而喃喃自語,時而抬手好像握筆寫字的樣子。

李允升到張家拜訪,張某果然已經去世。他便將張某亡靈的話語告訴其子,竟真的在房梁、拱柱之間找到了張某許願辦醮事的紙,內容分毫不差。李允升後來到上元縣當官,不料竟然獲罪被流放嶺南了。記錄者沒有打聽到其後續情況,不知他當上土地神沒有。李允升的經歷就是一起典型的元神離體事件,他元神離體後拒絕了上天讓他當土地神的任命,還見到了鄰居張某的亡靈,隨後在張家還得到了驗證。可見這一切都是真實的,不是臆想出來的。人真的有元神存在,肉體只是軀殼,元神才是真實的生命,元神不會隨著肉體一起死,反而會在另外空間繼續生存。有神論是正確的,無神論才是錯誤的。至於李允升後來是否當上土地神並不重要,因為上天會根據人間的善惡對生命的未來去向做調整。

此事例中,張某亡靈依然念念不忘的拜託李允升:讓其子一定要替他還願辦醮事,履行對神的承諾。可見在另外空間或在神看來:人類的許願、誓言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其實許願特別是誓言,那是人對上天的一種承諾、一種宣言,一旦發出在另外空間裡就成立了,有效了,有強大的約束力。過去老一輩人也知道“願不輕許”、“誓不輕發”。

資料來源:《睽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