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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6人被通報

內蒙古6人被通報

為持續推動和鞏固便企利民新風正氣,助力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錨定糾治和改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存在問題與不足,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六起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蘇日勒格違規插手工程領域、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09年至2011年,蘇日勒格利用擔任土默特左旗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的職務便利,透過打招呼等方式,先後使其親屬獲得了多個建設工程專案;且違規收受數十名管理服務物件財物。其行為嚴重破壞了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和涉企經營事項正常監管秩序。2021年6月,蘇日勒格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鄂爾多斯市政協原副主席曹郅琛違規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經費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03年至2017年,曹郅琛利用擔任杭錦旗副旗長、鄂爾多斯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專案經費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多名監管服務物件鉅額財物,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了任職地方的營商環境,同時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2021年6月,曹郅琛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特殊資產經營部原正處級幹部曹一剛違規操作信貸事宜,收受、索要管理服務物件財物等問題。

2005年至2018年,曹一剛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副行長、烏海分行行長、鄂爾多斯分行行長及內蒙古分行風險資產處置部正處級幹部的職務便利,透過為他人在貸款授信或審批、處置不良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索要數十家單位、個體老闆等管理服務物件鉅額財物,嚴重破壞了金融助企秩序,對信貸營商環境造成惡劣影響。曹一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四、赤峰市紅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紅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李洪和不認真履職,侵害企業利益問題。

2013年至2017年,李洪和在擔任赤峰市紅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赤峰市紅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在中央迴圈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分配過程中敷衍塞責,致使某民營企業違規重複獲取鉅額國家迴圈經濟發展補助資金,嚴重損害了其他企業的合法權益。2021年2月,李洪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五、錫林郭勒盟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王玉違規插手涉煤專案、收受財物問題。

2003年至2009年,王玉利用擔任阿巴嘎旗政府副旗長的職務便利,在煤礦和電石廠專案建設、鄉辦煤礦緩交承包費、擴大煤礦產能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多名企業主鉅額財物;同時,對國有煤礦採礦權疏於管理,致使國有煤礦採礦權被低價或者無償轉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破壞了當地礦產資源領域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公平競爭秩序。2021年4月,王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雲蘇和違規插手共享專案承攬,收受財物問題。

2017年至2019年,雲蘇和利用擔任阿拉善左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等方面違規提供幫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物件財物,嚴重破壞了所監管行業的正當競爭秩序。2021年4月,雲蘇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上述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涉案人員背棄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喪失,為官不廉,不作為、亂做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違規為親友經商活動謀利、或違規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物件禮品禮金、或大搞權錢交易直接為不法企業謀取非法利益等,嚴重侵害了企業利益,破壞了地區政治生態和營商環境。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堅守廉潔底線寸步不讓,遵守工作規定絲毫不偏,始終做到廉潔用權、秉公用權、正確用權。

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圍繞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自我檢視和專項問題整改,深入查詢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破解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堵點”“難點”,大力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用良好的營商“軟”環境培育全區經濟發展“硬”實力。同時,堅決杜絕穿新鞋走老路,切實構建起便企利民的新型“親”“清”政商關係。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不懈緊盯最佳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跟進監督、創新監督,不斷前移監督關口,精準發現各類損害營商環境問題,既從快從嚴精準查處問責,更注重深化“三不”一體、以案促改工作,及時糾偏糾錯,不斷推動我區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

編輯:王娜

稽核:陳煥坤

終審:張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