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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封建歷史上的諸多帝王,形形色色,幾乎什麼人都有,說起臉譜最為複雜多變的,明太祖朱元璋要數其中之一,在眾多榮登九五的天子裡,他的出身最低,卻能夠戰勝眾多強大的對手,順利笑到最後個,而在登基之後,朱元璋既出臺了很多利國利民的措施,同樣也在內部展開了十分恐怖的清洗,胡惟庸案和藍玉案,誅殺人數達到了數萬。

在懲戒貪官這一項措施上,朱元璋也可以說是不遺餘力,年幼的他,見證了朝廷發放的糧款被官吏貪汙,父母兄弟被活活餓死,對貪官更是深通惡絕,

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因此等到朱元璋上位之後,隨即展開了一系列措施進行嚴懲,首當其衝的打擊物件,包括開國功臣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而在郭桓案和空印案,牽連官員也達到了數萬人。

到了1385年,朱元璋頒佈了《大誥》,裡面詳細描述了過去發生的各種罪行以及應當受到的懲罰,從酷斂百姓,貪汙稅糧、放賣官差,私役丁夫可以說是應有盡有。

為了能夠讓《大誥》在全國進行推廣,朱元璋更是頒佈命令,“朕出是誥,昭示禍福,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觀為戒。”從此廣入民間。

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考慮到《大誥》的內容依然有不充分的地方,朱元璋先後又召集大臣,陸續編撰了《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內容,在釋出“三編”的時候,朱元璋特意要求:“此誥前後三編,凡朕臣民,務要家藏人育,以為鑑戒,倘有不遵,遷於化外,不的虛示。”

除此之外,科舉考試也要提到《大誥》的內容,“行文國子監正官,嚴督諸生熟讀講解,以資錄用,有不遵者則以違制論處。”

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看上去朱元璋這這套共計9萬多字的律法,也是信心滿滿可讓人困惑的是,1398年,朱元璋去世,建文帝登基,立刻在即位詔書中寫道:“今後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斷,無深文。”言下之意一切還是按照原來的《大明律》來,《大誥》因此也被廢除,為何建文帝要這麼做呢?

實際上,我們看看《大誥》當中的內容就知道為什麼了。

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裡面一些法律,到讓人耳目一新,比如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官員,如果被老百姓認為“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大夥就可以將他們抓起來,押解到京師問罪,中途如果有人攔截,就梟首示眾。

朱元璋的出發點當然是好的,問題在於,這個罪名,究竟該如何定義?有沒有具體的判斷標準呢?誰也說上來。

朱元璋為懲治貪官,專門編了9萬字的律法,為何建文帝上位就廢除

除此之外,大誥當中的一些罪行懲罰,顯然過於嚴苛,灑派糧差,詭寄田糧者處死、攬納糧物,隱匿入己,虛買實收者,處死;說事過錢者,處死。不少律法,不但牽涉到眾多官員,實際上對於當地百姓,也受到了十分嚴重的迫害,以至於洪武年間的後半段,不少冤案重出江湖,官員百姓之間人心惶惶。

《大誥》當中的酷刑,歷代史書上也是聞所未聞,“所列凌遲、梟首、族誅者成百上千,棄市以下萬數。”有些只是在傳聞當中的刑罰也被朱元璋拿上了檯面,從斷手、剁指、挑筋,再到“剝皮實草”,顯然超過了常人的承受能力,同時也遠遠超出了《大明律》的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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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帝作為太子朱標的兒子,向來以仁德著稱,祖父在位的時候,他對《大誥》不敢有任何的意見,即位後立刻廢除,也體現了這部律法在明廷所引發的動盪。

儘管朱元璋將其推廣普及,但是到了清代,《大誥》也被皇室列為了禁書,修編《明史》時學者已經很難找到原本,《大誥》逐漸退出了歷史的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