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族譜中常見的香火繼承形式

古語有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本族譜,主要反映了血脈傳承關係。

很多族譜中,面對絕嗣的情況,有不同的記載,有些直接記載為:“絕嗣”,有些使用蘇式編譜法的則是一個實心圓點,有些記載為“未娶故”,有些記載為“殤”或者“早夭”,還有的只是委婉地寫著一個“止”字。

為了避免族譜上記載有絕嗣的情況,保證自身香火能夠傳承,傳統以來有以下常見的香火繼承形式

一、過繼

比如梅蘭芳過繼給自己的大伯,季羨林過繼給自己的叔叔,張伯駒過繼給其大伯,光緒皇帝被慈禧指定過繼給咸豐皇帝為繼子以承皇位。

一般情況下是撫子入嗣,但有時候也會出現撫孫過繼入嗣的情況。

族譜中常見的香火繼承形式

張六從張三處過繼給張四為嗣子

二、雙祧或者兼祧

雙祧或兼祧,是指在一些子侄較少的宗族裡面,有些子弟可以同時做為其父或者另外一位長輩的繼承人,例如下圖:

族譜中常見的香火繼承形式

雙祧或兼祧,是指在一些子侄較少的宗族裡面,有些子弟可以同時做為其父或者另外一位長輩的繼承人,例如下圖:當然,並非所有雙祧都是娶兩位平妻的,大多數情況下嗣子因家貧只能娶妻一人,然後儘量多育男丁以分別繼承兩房香火。

當然,並非所有雙祧都是娶兩位平妻的,大多數情況下嗣子因家貧只能娶妻一人,然後儘量多育男丁以分別繼承兩房香火。

三、入贅

入贅俗稱招婿,意思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孩子隨母姓

族譜中常見的香火繼承形式

筆者所在的支脈族譜中沒有記載有“入贅”的情況,但有“招夫上門”的情況:某一位族人甲娶妻後去世,其妻招同族一位同輩分的族人乙為夫,乙奉甲的父母為父母,繼承甲的香火,完全替代了原來甲的位置,筆者認為這是“入贅”的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