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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商標顯著識別答辯,組合商標“MOULIN ROSE”輕鬆過複審

針對商標顯著識別答辯,組合商標“MOULIN ROSE”輕鬆過複審

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組合商標由於商標構成更復雜,在註冊時被駁回的機率也會比其他型別高一些。今天小編為您帶來的這篇成功案例,四海龍律師透過專業的答辯幫助組合商標“MOULIN ROSE”透過商標複審。

案件回顧

申請人在第33類指定服務上註冊申請的“MOULIN ROSE”商標被智慧財產權局駁回,委託我司向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提出駁回商標註冊複審申請。

商標對比圖

針對商標顯著識別答辯,組合商標“MOULIN ROSE”輕鬆過複審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商標是由英文和圖形兩部分構成,英文“MOULIN ROSE”位於商標的右上角,均為大寫字母,圖形部分為傳統荷蘭風車,顯著識別部分為英文“MOULIN ROSE”。引證商標1由黑色方形邊框、英文和圖形三部分構成,黑色邊框線條纖細,英文“RAPEL VALLEY”均為大寫,圖形為峽谷裡的風車,其顯著識別部分為英文“RAPEL VALLEY”。引證商標2由文字和圖形構成,整體似一個瓶蓋,上面有抽象的四葉風車圖案,瓶蓋中下方的標籤上寫著“傑路斯堡”四個漢字,其顯著識別部分為漢字“傑路斯堡”。

申請商標“MOULIN”為法語,含義為風磨、風車,“ROSE”的含義為玫瑰紅的,故申請商標的含義為風車玫瑰,盡顯異域風情,給人以無限自由浪漫的遐想,表達了申請人高雅爛漫的情懷。引證商標1為“RAPEL VALLEY”,含義為智利拉佩爾山谷,盛產葡萄酒。引證商標2為“傑路斯堡”,含義為葡萄酒系列。

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1、引證商標2在呼叫上明顯不同。

二、申請商標是由申請人“煙臺鈿程國際會展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煙臺鈿程國際會展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以會議展覽服務和貨物進出口為其主營業務的公司。引證商標1的商標所有人是“煙臺北緯線酒業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於酒類產品銷售的企業。引證商標2的商標所有人是“國泰輝立(廈門)投資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於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的企業。

三、與本案相似且透過商標局審查的商標對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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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被判定為近似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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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商標的註冊並不與任何商標發生衝突,具有顯著性和識別性,正常合法的註冊理應受到保護。

裁定結果

由於我司律師對商標進行了細緻的分析,條理清楚、有理有據,智慧財產權局最終裁定“MOULIN ROSE”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案例啟示

透過“MOULIN ROSE”商標複審案例我們能夠看出,組合商標的申請遇到瓶頸時,在答辯時應該多多用心,辨別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透過對比逐一進行分析,再透過援引商標加以舉證,這樣才能讓商標駁回複審成功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