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你所在乎的東西,在別人眼裡一文不值

這是向前的第7篇原創文章

講一個我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吧。

在今年除夕夜的倒數第3天,在我所工作的公司春節放假的那一天,我被boss叫到了辦公室。

Boss跟我說公司要解散了,你去辦離職手續吧,年後就不用來了。

當時我腦子是懵的,要放假了你告訴我這個事,早幹嘛去了?你讓我怎麼痛快過年?

不過我還是一臉懵逼地簽了離職檔案,上面寫的“工資截止日期是1月31日”。

我一邊為自己難過,一邊為離別難過。

我很喜歡我的同事們,大家能玩能鬧,是個非常有默契的團隊。我知道這一分別以後見面的機會就不多了,甚至也許就因此斷了聯絡。這訊息這麼突然,有幾個同事都已經到家了,連聚在一起吃散夥飯的機會都沒給我們。

不過後來我也放下了,大年初三趁著沒工作就去成都轉了一圈。

當我興高采烈地採購給同事們帶的特產後,我意外得到這樣一個訊息——只有我,還有另外一個同事,工資截止日期是1月31日,其他人都要年後去公司上班。

Are u kidding me?我記得當時我的脾氣特別暴躁。

你要開除我你直接跟我說啊,老孃又不是接受不了!幹嘛用這種理由?

我直接給boss打電話問這件事,我說這不公平,我說我很看重真相本身。開除就是開除,解散就是解散,都是解散為什麼大家不是一起走?

其實我更在乎的是我信你,而你是不是對得起我這份信任。如果你騙了我,我會很難過,同時也接受這個事實,我看錯了人。

後來冷靜後我也就想通了,人家有遺留工作需要交接,我又沒啥可交接的。行。這就過去了。

然後是關於錢的部分。

像我這種情況應該是有經濟補償金的。我問能有多少,hr說這很複雜,算好了告訴你,不會少你的。我信。

可是後來我跟我閨蜜吐槽時,我閨蜜說了好多我沒聽過的名詞,比如“代通金”什麼的。是的,我閨蜜也是做hr的。然後我就小心翼翼地問公司的hr,人家給我截圖過來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又截圖給我閨蜜,一來二去各種折騰,我閨蜜說,她這麼說也對。後來這事我就又放下了,畢竟咱們沒人家專業不是麼,我信她,她不會誆我。

直到hr算好補償金告訴我是半個月工資,還不到。我是真的很好奇這是怎麼算的。Hr還是那話,這很複雜,一句兩句說不清楚。

好,你不說,你不說我問度娘。我就不信我查不出來。於是我從“什麼情況下給代通金”、“工作年限補償情況”一直查到“帶薪年假是如何補償”的。

因為我的工作時間是5個半月,不足一個月,所以只能以1/2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同時呢,因為按照12個月的平均月應發工資計算,我之前的兩個月是實習期,所以平均下來比1/2工資要低;但是我還查到企業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不提前通知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且代通金與經濟補償金只能取其一;再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作年限為帶薪年假標準的,包括在其他企業的工作年限,但是一般我們簽訂的合同上都會寫“以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休帶薪休假”,所以我需要先核實合同內容來確定我是否有這個帶薪年假補償。我算了下,我最多能拿一個月的應發工資+2天的帶薪休假。

年後從成都回京,我去了公司繼續辦離職手續,當著boss和hr的面,我一條一條說我查到的法律條款,然後被一條條駁回。

Boss說“你工資又不高,你算半天都差不出50塊錢,你算這有什麼用?年前我發了那麼多紅包,給了你們那麼多牛肉券,差不多就行了。”

Excuse me?差不多?

然後我跟他講“錢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真相,是事實。重要的是應該是多少錢”。

然後兩個人一起說我較真,是啊,我是較真啊,執著於真相,執著於事實本身,有錯嗎?

代通金的三種情況我不符合,第三條“客觀情況”是指公司搬遷啊國家政策變動啊這些非主觀的情況,公司解散算主觀情況,我認了;合同裡雖沒規定帶薪年假的事,但“你是要不著的”,我也認了;可是最後的應該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卻爭執不下。我查的資料是“應發工資”,hr說是“實發工資”。

後來我說“那我走勞動仲裁呢?”

Boss說“你走勞動仲裁也是這個數。之前有個員工走勞動仲裁,最後一分錢都沒要到,而且太耗時,半年一年的,太耗精力,就你那點工資,犯不上”。

所以言下之意就是國家的執法部門不管事嘍?言下之意是大集團能夠用權用勢把事情壓下來嘍?

其實我當時是很想走勞動仲裁的,仲裁結果最後和現在一樣我一句話都沒有,可是我就想知道在我所處的國家的執法部門是不是真是這樣?大集團是不是真能夠透過權勢、金錢把事情壓下來,損害基層員工的利益?

畢竟我不是不懂網際網路的工地民工,如果事實真是這樣不堪,我不介意用一己之力用輿論去維護我所在乎的公平。

我的原則是我可以吃虧,但我決不允許自己在一件事情上吃兩次虧。

可是同時我又很在乎我們之間的感情,我不想因為這件我在乎他們卻不以為然的事情而使他們對我有不好的印象。他們都對我很好,即便是以上一番話,他們也不是站在集團的角度說的,而是站在我這邊,怕我最後折騰半天一分錢沒有,是為我好。

所以最後我妥協了,我簽字了。

之後離開boss辦公室,hr跟我說,“集團如果不想給你這筆錢,隨便找找理由就可以不給你”。還反覆勸我不要較真。

那一天在回家路上,我陷入了沉思。

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太較真了?我耗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我得到什麼了?這樣做有意義嗎?

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也就是今天的題目——你所在乎的東西,在別人眼裡一文不值。

只是當時我並沒有把心裡想的用文字的方式記錄下來。也許是時間太近,太亂太煩躁,組織不好語言,也或許是懶於碼字。

直到今天,在群裡和夥伴們討論問題,討論群體行為與小眾行為之間的差異時,當我在手機上打字要繼續表達我的觀點時,我發現這就是我之前想要寫卻沒有動筆的內容。於是我關上手機,認真地碼了這篇文章。

前一陣我搜索了微信公眾號排行榜,順便看了下粉絲數靠前的公號文章,看完後我真是覺得不僅內容渣,排版也渣,大寫的渣。我在想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關注這種沒營養的公眾號。

同時用辯證的方法看問題,在我們嫌棄他們的時候,他們又何嘗不在瞧不起我們?畢竟人家的粉絲就是多,變現能力就是比你強。

所以這個世界是沒有高階趣味和低階趣味之分的,並不是你下了班利用業餘時間上Spenser的寫作課你就高階了,別人下了班打遊戲追網劇就低階了。只能說大家的追求不一樣,大家聚焦的點也不一樣。

不是每個人都會為知識付費的,

不是每個人都會持續勇猛精進的,

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的焦慮的,

這個社會混吃等死的人大有人在,也有很多人浮躁地想要一步登天。

你認為對方這種狀態low,對方還覺得你瞎折騰呢。

很多我們在乎的東西,在一些人眼裡就是一文不值的,就是毫無意義的;但在另一些人眼裡,又是同樣珍貴、同樣在乎的。

當想清楚這些以後就不會太困惑了。畢竟這世上什麼人都有,你會遇到各種滑稽的人,跟你不一樣的人,甚至跟他怎麼溝通都溝通不了的人。

大家在乎的東西不一樣,價值觀不一樣,level不一樣,結果也就不一樣。

做自己就好,不必太在意別人是怎麼想的。

接受不同的觀點並不代表認同,而是我們學會以更包容的心態去對待不同的聲音。

夜已深,估計沒有什麼人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