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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偷放、無組織排放…石家莊通報七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有效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加快問題整改,進一步加大對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的查辦力度,始終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根據《石家莊市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工作機制》,現將近期查處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石家莊聯合石化有限公司偷排偷放案

地址: 河北石家莊迴圈化工園區化工中路98號,法定代表人:喬亮

8月4日,省生態環境廳執法人員對石家莊聯合石化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利用旁路偷排3號閃蒸釜車間廢氣,該管道上有電子控制閥門,可遠端開啟與關閉,閃蒸釜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已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到位,並依法立案查處。

二、石家莊白龍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汙染治理設施未執行案

地址: 石家莊迴圈化工園區石煉中街8號,法定代表人:劉景立

8月6日,省生態環境廳執法人員對石家莊白龍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檢查時,該企業苯酐生產線製片包裝工序1號、3號片機裝置正在執行,但是配套的治理設施管道已斷開,治理設施未執行,透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已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到位,並依法立案查處。

三、中能保溫材料石家莊有限公司粉塵無組織排放案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松江路21號,法定代表人: 穆建超

9月15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布袋除塵器收集效果差,無組織排放嚴重,現場地面及排氣管道浮塵明顯,汙染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款,擬處罰款10萬元整,依法吊銷排汙許可證,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河北遠昊保溫材料有限公司汙染治理設施不正常執行案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南村鎮東塔口工業區,法定代表人:李永耀

9月8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汙染治理設施不正常執行,光氧等離子裝置未執行。布袋除塵器未及時清理,粉塵收集效果較差。生產車間未採取密閉措施,車間異味較大,無組織排放嚴重。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吊銷排汙許可證,並對該公司生產裝置依法拆除。

五、正定縣旭菊鞋廠未按規定使用汙染防治設施案

地址:石家莊市正定縣南牛鄉,法定代表人:徐金娟

7月31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廠涉及VOCs的模具工序正在生產,正在安裝連線VOCs汙染防治設施的排氣筒,未按照規定使用配套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VOCs汙染防治設施,造成廢氣直排大氣,汙染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參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有關規定,處罰款5。2萬元整,並依法吊銷排汙許可證。

六、元氏縣金亨塑膠製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自行監測案

地址:元氏縣高速引線南李村村西,法定代表人:崔志卯

6月28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未按許可證要求對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氫、氮氧化物,廠界無組織排放、噪聲排放等進行自行監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一款第二項,參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有關規定,處罰款5。2萬元整。

七、河北匯力瓷業有限公司違反排汙許可管理制度案

地址:高邑縣鳳凰山工業區,法定代表人:蘇俊才

7月8日,按照省廳2021-250號《關於對全市鋼鐵、焦化、陶瓷行業部分排汙單位排汙許可證質量現場核查情況的通報》交辦線索,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於6月1日完成技改後新增了施釉、噴墨、淋拋釉等生產設施,在該公司排汙許可證中未如實記錄。依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已依法立案查處。

(燕都融媒體記者 李春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