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隱患 平安駕駛
7月7日早9點40分許,高速四大隊四中隊巡邏民警在早間巡邏時,發現一輛嚴重超高、超寬的大型貨車公然在高速公路行車道內行駛,車上貨物震動晃盪,部分貨物已發生傾斜,貨車車廂內貨物已明顯高於規定高度,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見此險情,民警立即跟隨車輛並進行警示,並多次透過車載喊話器喊話,提醒駕駛員將車開至前方收費站下站
經瞭解,該車駕駛員姓張,其車上裝載的是運往二合鎮某酒廠的貨物。為了節約成本多賺錢,張某不顧安全隱患,將堆放的貨物寬度足足超出了車廂原本的寬度約1。2米。
張某出發前用繩子捆綁固定貨物,但因貨物超高、超寬,再加上行駛途中車輛抖動,貨物已發生嚴重傾斜,十分危險。
為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民警責令該車駕駛員張某找其他貨車來轉運貨物,並對車輛駕駛人載貨超長(寬、高)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並嚴肅批評教育。
張某為了一己之便,駕駛嚴重超寬、超高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不顧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民警對張某處以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隨後現場民警將其移交公路路政部門進行進一步處理。
運載貨物
貨運車輛應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根據核載質量、車身尺寸
合理合法進行裝載運輸
切忌為了眼前利益以身犯險
實施非法改裝、超規載貨
從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來源:暢安遵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