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在下屬企業報銷個人清華研修班學費,河北一局長受賄155萬挪用公款500萬被公訴

在自願報名參加清華大學區域發展與執政力提高高階研修班後,郭金旺要求下屬公司法人安排會計做假賬。在公司賬目中,他成功將學費報銷。

在任的五年內,這位前寧晉縣糧食局局長索賄44萬餘元,收受他人財物111萬元。期間,他還假借公司名義,挪用公款500萬元。

據河北日報,2021年6月,郭金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近期,中國檢察網公佈該案起訴書,郭金旺於2021年7月,被河北省鉅鹿縣檢察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翫忽職守罪起訴。

在下屬企業報銷個人清華研修班學費,河北一局長受賄155萬挪用公款500萬被公訴

【1】索賄受賄共計155萬餘元,挪用公款500萬元

郭金旺,70年生人,碩士研究生學歷,案發前系寧晉縣糧食局局長。自2012年開始,其向下屬企業及他人以報銷個人學費、索要萬元加油卡、報銷個人紅白事禮金等藉口,接連索要賄款。

此外,2013年至2015年春節前,某公司經理賈某均到郭金旺辦公室送現金1萬元。郭金旺連續3年收受,共計3萬元。

為感謝郭金旺幫助企業中標,多位公司以現金酬謝。其中,2015年間,一筆10萬元的賄款在上半年送出後,當事人又在下半年要回。

2012年至2018年,郭金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44。4898萬元、收受他人財物111萬元,共計155。4898萬元。其將上述贓款用於女兒出國留學、個人及家庭開支、存於房地產商處等。

2013年1月,郭金旺和下屬公司經理商議,想做點生意掙錢,二人找到了石家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提出合作的想法。

李某稱公司需要資金,三人商議後,確定月利率為2。5%。在郭金旺等人的提議下,下屬公司與另一公司簽訂了虛假的玉米購銷協議,由下屬公司將500萬元轉進某股東的賬戶。

2013年7月,該公司將本息525萬元分4筆轉到股東賬戶(月利率1%計算)。這筆525萬元後來分2筆轉到下屬公司郭某某名下的農行卡(該公司使用郭某某的農行卡)。

2013年7月4日為止,郭金旺從這筆存款中獲利20萬元。

【2】翫忽職守,致下屬企業在期貨交易中虧損3000萬餘

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郭金旺擔任寧晉縣糧食局黨組書記兼局長、商務和糧食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期間,下屬兩家公司法人、經理賈某,在公司連年虧損的情況下,擅自超出經營範圍,利用期貨公司融資槓桿,進行豆油、豆粕等品種的投機性期貨交易。

經山東實信會計司法鑑定所鑑定,自2013年11月21日,某下屬公司在一德期貨有限公司開戶,至2015年3月20日(最後一筆期貨交易日),該公司期貨交易累計投入資金1880萬元,收回資金1915。1萬元;自2014年3月3日至2015年9月17日(最後一筆期貨交易日),投入資金2760萬元,收回資金2175。5萬元。

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12月23日,公司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給天津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4290萬元,收回資金1603。060301萬元。期貨交易中,共投入資金8930萬元,收回5693。660301萬元。虧損合計3234。704099萬元。

2011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下達《關於進一步加強糧食流通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國有下屬企業繼續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郭金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數額巨大且有索賄情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河北日報》,邢臺市寧晉縣原糧食局黨組書記兼局長、商務和糧食局原黨委書記兼局長郭金旺受賄、挪用公款案。郭金旺利用擔任寧晉縣糧食局黨組書記兼局長、商務和糧食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等職務便利,在糧食庫區建設及維修改造專案招投標、縣級儲備糧儲備權認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夥同他人挪用公款投資進行營利活動。經查,郭金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21年12月,郭金旺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

九派新聞記者 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