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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問丨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東西問)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中新社福州5月20日電 題: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專訪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教授李振基

中新社記者 張麗君

東西問丨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即將到來,今年的口號是“為所有生命構建共同的未來”。實際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早在數千年前,中國就把自然生態的觀念上升為國家管理制度,專門設立了掌管山林川澤的機構,制定政策法令;不少朝代都有保護自然的律令,並對違令者重懲。虞衡制度就是顯著的代表。

當今,面對全球生物多樣性加速喪失的趨勢,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應如何從中國古老生態文化中汲取智慧,建設生態文明?國家公園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專家、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教授李振基近日接受中新社“東西問”專訪,對此進行解讀。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中國歷史上進行過哪些探索和實踐?

李振基:

追溯歷史,中華民族向來尊重自然,熱愛自然,綿延5000多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豐富的生態文化。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在認知方面,中國古代對生物多樣性已有深刻的認知。《山海經》《管子地員篇》《詩經》《神農本草經》《水經注》《淮南子》等書,就已記錄300種以上的動植物種類,還有諸多名山大川和森林的記述。《管子地員篇》對山地中的樹木、沼澤中的溼地植物都有了充分的認知,而且要求辯證地遵循自然規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讓各種野生動物自由自在生活——“鳥獸安施,既有麇麃,又且多鹿”,透過適度索取和“以時禁發”的方式來實現對自然資源的保護,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

東西問丨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成群的矮鹿在祁連山國家公園的草場上嬉戲。中新社記者 馬銘言 攝

在意識層面,黃老、儒、釋和少數民族都有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一致看法。上古時代,夏禹執政時曾頒佈一條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老子》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將自然法則看成宇宙萬物和人類世界的最高法則。《論語·述而》中的“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即釣魚不要截住水流一網打盡,打獵不要射夜宿之鳥,反映出古人樸素的生態道德思想。《孟子·盡心上》中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就是說不僅要愛護自己的同胞,而且要擴充套件到愛護各類動物、植物等自然生命。唐朝以來,峨眉山、廬山、雞足山、嶽麓山、雲居山、青城山、武當山等許多名山建有禪寺、道觀,都著力保護森林。許多少數民族也具有神山文化。

在執行方面,中國在四千多年前就開始出現了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制度、法令和執行自然保護制度的機構,也就是“虞衡”制度。《尚書·堯典》記述了舜任命伯益擔任“虞”的官職,朱虎、熊羆為佐之。“虞”就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護機構,諸如“澤虞”負責管理和保護湖泊、溼地的動植物,“山虞”負責管理保護山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林衡”負責巡視林木、檢查護林人員保護森林的情況,“川衡”負責巡視河流湖泊,“跡人”管理獰獵地區、監督圍獵禁令的執行。

中新社記者:虞衡制度及其發展,有何歷史價值和現實意義?中國豐富的生態文化對當今建設生態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有何啟示?

李振基:

從《尚書》《史記》等古籍中可以看到,從大禹治水時起,中國就已著手調查全國山水和物產。虞衡制度及其發展,讓人們看到自古以來,中國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透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大面積的森林和野生動物被保護。

虞衡制度也為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與今天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中國中原以南的廣大區域崇山峻嶺,從夏朝的流放與遷徙開始,安徽巢湖、丹江上游、會稽山、徽州、八閩、大理等廣大山區隱居了巢氏、丹朱後代、大禹後代等,不同的氏族傳承了不同朝代的文化。雖然人口增加、外族入侵、連年戰爭、朝代更替、水旱災害,但許多山區如同桃花源一般,幾百年幾千年沒有受到過大的衝擊。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這些地區不同氏族的文化與主流文化融合,成就了中華傳統文化的博大精深。

東西問丨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福建武夷山。中新社記者 王東明 攝

中國傳統的生態文化強調天人合一,把山川跟城鎮的發展聯絡在一起。老子、孔子等從天人合一的高度,認識到生物多樣性與人類文明息息相關,強調保護。《管子地員篇》等從可持續利用的角度,認識到不同森林中地下水位與土壤對於農業發展的生態意義,建議把森林、樹木、動物作為國家的資源加以保護、避免私有化,春天讓植物生長,到了秋季才能進山砍伐部分樹木,狩獵的時間也有規定。

中國自古以來重視對山嶽的祭祀與保護。崑崙山、軒轅山、泰山、華山等諸多中國名山大川,可以說是東方古代國家公園的遺存。近年開始的國家公園體系建設,可以說是對中國上古以來虞衡制度的繼承。在建設過程中,需要秉承中國傳統的虞衡制度,古為今用,也要推陳出新,學習西方國家公園的管理經驗,洋為中用,以實現生物多樣性保護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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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迪慶州維西縣滇金絲猴國家公園的滇金絲猴。中新社發 陳先林 攝

中新社記者:對比西方生態保護理念和制度的發展,虞衡制度及其發展彰顯了怎樣的東方智慧?

李振基:

在西方,黃石國家公園等現代國家公園在發展過程中經歷無序階段和摸索階段的彎路,逐漸形成了較為完備的規劃建立、經營管理、科研監測、旅遊發展、解說系統、志工參與、法律法規等制度。例如,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下有規劃設計中心,具有多領域專家學者組成的保護地規劃設計隊伍,承擔著美國所有保護地的規劃與建立,確保在進行開發規劃與管理的時候不對保護地的生態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等多方面造成破壞。許多國家公園都面向社會招募志工,志工可以參與自然資源資訊收集與記錄,參與國家公園的資源監測專案,參與公眾教育與自然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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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黃石國家公園。中新社記者 陳文 攝

中國現代的國家公園建設起步較晚,但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古代的虞衡制度具有天人合一的智慧高度,把森林和珍稀動植物作為國家資源來保護,同時與各地的名山寺院道觀、村落宗族興旺等密切相關,還具有嚴酷的懲罰手段來保證。正是由於頂層設計,在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導下,生物多樣性保護落到實處,令人刮目相看。

如果說東西方文化有什麼區別的話,西方文化注重中觀與微觀方面的細節,用一個模子去套不同的東西,而東方文化注重整體觀念,會從宏觀層面入手來解決問題,會根據中國不同地方的實際情況來制定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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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566尾大鯢放流河南伏牛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龍峪灣。中新社發 楊正華 攝

中新社記者:當下,全球生物多樣性面臨怎樣的挑戰?應對挑戰,我們如何凝聚共識,攜手行動,建設更加公正合理、各盡所能的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

李振基:

進入工業文明以來,全球的生物多樣性面臨著森林砍伐、全球變化、珍稀物種貿易等諸多挑戰,我們應該意識到全球是生命共同體,避免砍伐原始森林,避免珍稀動植物的貿易,避免戰爭,避免不可持續的捕撈等。

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目前,西方思維是二元的主客兩分思維,是人在保護自然或人在利用自然的思維。而東方虞衡制度體現的是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思維,是天人合一的思維,是一體、一元的思維,地球如同蓋婭女神,森林中的每一棵樹如同人體身上不同的毛髮,河流如同血液,百川歸大海如同人體靜脈中回收的血液,降水如同動脈把新鮮的血液注到人體的每一個部位。

中國道教《太平經》中有“泉者,地之血;石者,地之骨也;良土,地之肉也”的認識,很多民族也都有類似見解。

全球是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一個複雜的大生態系統,生態系統中各種生物的直接與間接影響交織在一起,各個國家無法獨善其身。所以,大面積的森林砍伐、物種貿易、戰爭、汙染、捕獵等都會傷及這個大的生態系統,而受傷的地球反過來影響到地球上的每一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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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在雲南昆明開幕。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

中國參與現代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時間雖短,但因為有潛移默化的傳統東方智慧,中國從1992年加入《生物多樣性公約》以來,不僅把大陸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成績沉澱了下來,也已經在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舞臺上擔當著重要角色。(完)

受訪者簡介:

東西問丨李振基:保護生物多樣性,中國虞衡制度告訴了我們什麼?

李振基,國家公園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專家,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教授,中國生態學會常務理事,福建省生態學會理事長。長期從事森林生態學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研究,先後承擔或為主參加了泰寧世界自然遺產、福建戴雲山、江西婺源等許多自然保護區中的生物多樣性考察任務,出版了《生態學》《群落生態學》《泰寧世界自然遺產地生物多樣性研究》《植物的智慧》等諸多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