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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好好管管網路主播了

是該好好管管網路主播了

是該好好管管網路主播了

□濰坊融媒評論員 邵光耀

為進一步規範網路主播從業行為,加強職業道德建設,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遊部共同聯合釋出《網路主播行為規範》(簡稱《規範》)。《規範》共包括十八條,明確指出了網路主播在提供網路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31種行為。

是該好好管管網路主播了

農村歌手張玉霞在直播銷售羊角蜜。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郭超 攝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各網站、平臺直播類節目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主播”成為各平臺招攬人氣,打出知名度的秘密武器。不可否認的是,各主播在提供差異化娛樂的同時,在直播帶貨、支農助農、發揚傳統文化等方面也發揮著積極作用。但各主播文化素質參差不齊,再加上觀眾多以不諳世事的青少年為主,許多直播內容很容易“跑偏”。更有甚者,部分網路主播為了達到一炮而紅的目的,以低俗、庸俗、媚俗等低階趣味的手段,以驚悚、奇特、畸形審美、拜金主義等行為,讓直播變得粗俗不堪、不忍直視。

《規範》以制度方式,嚴格限制網路主播行為,讓主播在表演過程中“帶著枷鎖跳舞”,同時規定了平臺應該承擔的監管等責任,就是為了還直播行業風清氣正的環境。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直播行業不應該是粗俗不堪的代名詞,主播也不僅僅是“出圈掙錢”的個體。主播背後,是龐大的年輕消費群體,在三觀形成的關鍵時期,主播的行為會對青少年產生深遠影響。

規範網路主播行為,這種《規範》應該更細、更多、更全面,各直播網路也不能監守自盜,對“擦邊”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與有關部門一起,同心協力剷除歪風邪氣,還網際網路一片清朗空間。

是該好好管管網路主播了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邵光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