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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查獲一輛“黑校車”,“車主”司機均涉刑

學生是家庭、國家的未來,故城縣交警大隊對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安全高度重視,對接送學生的“黑校車”一直秉持高壓態勢,堅持嚴查重罰。

6月22日17時30分許,大隊秩序民警在大西環饒陽店路段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車號為冀TK**89的麵包車裡面人頭攢動,有超員嫌疑。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車門開啟後,令人大吃一驚:該車後面密密麻麻擠滿了孩子!有的多人擠坐一起,有的席地而坐,有的站立。孩子安全毫無保障,一旦發生事故,後果難以想象。

經核查,該車核載9人,實載16人,存在嚴重超員違法行為。駕駛人孫某稱自己是被饒陽店鎮某學生託管中心的老闆李某僱用,在上下學期間負責駕駛該車接送某小學的學生。當日下午自己剛從某小學接到16個學生,把其中一名學生已送到家中,現正在送其餘的15名學生回家。

為確保學生安全,大隊組織制式校車將學生安全轉運送回家中。經傳喚詢問“黑校車”負責人李某,其對自己經營託管中心僱用孫某使用未取得校車許可的“黑校車”,從事嚴重超員接送學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大隊依法對駕駛人孫某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18條之規定,對託管中心負責人李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業務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20000元處罰並採取暫扣機動車的強制措施。

根據《刑法》第133條相關規定,託管中心負責人李某僱用孫某從事校車業務,且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均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6月24日,李某、孫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故城縣公安局刑事立案偵查。

之後,故城縣交警大隊聯合教育局對涉事小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並向故城縣教育局致《關於加強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的提醒函》,要求教育局立即將此案例通報至轄區各學校和幼兒園。並對所有中小學生和幼兒乘車方式進行一次排查,建立臺帳。要求各學校和幼兒園履行工作職責,安排專人做好學生上下學時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來源:衡水市交警支隊_交管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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