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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嗎?怕代駕找不到,“好心”挪車出停車場,結果被當場查出酒駕

本文轉自【江海晚報】;

根據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統一部署,7月30日22時至7月31日2時,我市警方開展“零點行動”,全市共查處

酒駕、醉駕違法行為19起

此次行動由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多警種部門聯合對車輛、人員進行設卡盤查,重點查處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查繳毒品、管制刀具等違禁品。除市區設定點位外,各縣(市、區)均設定了點位同步行動。

7月30日晚11時45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在市區城山路科茂路路口發現一輛汽車從小區停車場緩緩駛出後,停在了路邊,駕乘人員一直沒有下車。

民警上前檢視,對駕車的黑衣男子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發現他血液中酒精含量達35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對這樣的結果,黑衣男子很委屈,表示自己已經叫了代駕,但由於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庫,擔心代駕找不到,於是把車開到了路上等待。

民警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因此,向社會開放通行的小區、單位內部道路、公共停車場、地下車庫等均屬於道路的範疇。

只要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認為駕駛行為已經完成

當晚,在城山路科茂路路口,警方還查獲一名涉嫌醉駕司機。當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在離檢查點不遠處突然減速並拐進了旁邊一家已經打烊的飯店。民警立即上前檢視,並對駕駛員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

發現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9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對測試結果,駕駛員表示自己當日下午5點多確實與朋友喝了酒,隨後代駕到一茶座休息,自以為過了5個小時人清醒了很多,便自己開車準備回家,沒想到竟還是醉駕狀態。

夜幕降臨,推杯換盞。酒,你一杯一杯地喝;車,我一輛一輛地查。此次集中行動已是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部署以來第六次集中行動。除了持續開展“零點行動”,我市警方還緊盯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目標,以“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為重點,嚴查飆車炸街、拼車包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並利用非現場抓拍、無人機飛行執法等科技手段開展電動車違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等秩序整治。“百日行動”以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數環比下降23%,涉酒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警方提示

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持續高壓嚴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請莫心存僥倖。

文字:

南通報業全媒體記者

張亮

通訊員

倪雯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