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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或將破發,投資者棄購未遂,誰來背鍋?

投資者想棄購新股,發現資金提前被券商凍結,券商解釋稱怕投資者違約,本欄認為

投資者打新還是應該儘可能遵守契約精神,不要想著中籤後再棄購

,券商也應對此類業務事先徵求投資者的同意,類似的配股繳款,可轉債強制贖回前的轉股,券商都可以在徵求投資者同意後進行保護性代操作。

投資者看到自己中籤的新股破發機率較高時,可能會選擇棄購,這是人之常情,券商提前鎖定了資金,導致棄購“未遂”,投資者卻在新股真的出現破發時才提出疑問,這個時間點多少有點“欺負”券商,

雖然說棄購是投資者的權利,但是這種先看到破發再發難的做法,多少有點不厚道

新股或將破發,投資者棄購未遂,誰來背鍋?

實際上,

此前也有過投資者棄購後新股上市股價並未破發反而上漲不少,棄購投資者沒賺到錢而抱怨的情形。

這說明投資者棄購的結果並非100%划算。

所以本欄說,投資者如果確定要棄購新股而發現資金已經被鎖定,正確的做法是

在發現資金已經被鎖定的第一時間聯絡券商解除鎖定

,如果券商無法解除鎖定,或者時間來不及,那麼應該在繳款後的第二時間向券商投訴,並要求券商買走這個中籤股票,

一般來說,券商為了自己的聲譽,有較大機率會買下這個中籤權益,然後自己去賭會不會破發

現在股票已經上市,並確定出現破發,此時投資者再要求券商負責就顯得有點不厚道,但券商的確是鎖定資金並未獲得投資者的同意,所以本欄認為兩者都應負有一定的責任。

事實上,

本欄認為券商幫助投資者進行一些保護性操作很有必要

例如曾有投資者持有招商銀行股票,在配股繳款時間段忘記了繳款,導致出現了巨大的投資損失,假如券商能在配股繳款的最後一天幫助投資者進行繳款操作,則能很大程度幫投資者避免這樣的虧損。

新股或將破發,投資者棄購未遂,誰來背鍋?

時常也有這樣的報道,投資者持有的可轉債進入強制贖回的最後時段,投資者都沒有選擇轉股,也沒有選擇賣出,此時如果券商能在收盤前的下午2點50分幫助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那麼也能幫助投資者避免可能過半的損失。

這些顯然投資者要吃虧的操作,券商實際上很容易用電腦系統發現,並有能力進行及時糾錯。

但是因為這些操作沒有得到投資者的授權,很多投資者還在吃虧,券商還在觀望;而在期權領域,最後時間段都是按照對投資者有利的方向進行預設操作,即實值期權預設行權,虛值期權預設放棄,

如果投資者想要行權虛值期權或者想要放棄實值期權,都需要親自下單操作,這樣的做法符合邏輯,同時利於投資者的保護

新股或將破發,投資者棄購未遂,誰來背鍋?

本欄認為,

券商提前鎖定中籤繳款資金,本意是為了幫助投資者避免資金被失誤佔用

,假如投資者當天並不知道自己中籤了新股,又在集合競價滿倉買入自己看好的股票,然後開盤後發現買入股票都成交了,新股中籤資金也沒有了,T+1也沒辦法賣股票變現,又沒有別的資金來源,這就可能造成投資者違約。

所以本欄認為,

不應打擊券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積極性,但也要讓券商能夠和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進行類似操作

評論員丨周科競

圖片來源丨招商銀行官網、視覺中國、壹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