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強制原理及其相關原則

作為強制原理範疇中的一個原則,安全第一應該成為企業的統一認識和行動準則,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在從事各項工作中都要以安全為根本。誰違反了這個原則,誰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懲處。這裡不存在想得通就執行,想不通就可以不執行的問題,而應該是無條件地、毫不動搖地遵循這一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原則,就要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組織上、思想上、制度上切實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常抓不懈,形成“標準化、制度化、經常化”的安全工作體系。

2、監督原則。為了促使各級生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必須授權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行使監督、檢查和懲罰的職責,以揭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督促問題的解決,追究和懲戒違章失職行為,這就是安全管理的監督原則。

安全管理帶有較多的強制性,只要求執行系統自動貫徹實施安全法規,而缺乏強有力的監督系統去監督執行,則法規的強制威力是難以發揮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國家與企業、企業經營者與職工之間的利益差別,在安全管理方面也會有所體現。它表現為生產與安全、效益與安全、區域性效益與社會效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企業經營者往往容易片面追求質量、利潤、產量等,而忽視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配備合格的監督人員,賦予必要的強制權力,以保證其履行監督職責,才能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安全監督可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國家監督(或監察),即國家職業安全監督(或監察,下同)。這是指國家授權專門的行政機關,以國家名義並運用國家權力對各級經濟、生產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執行安全法規的情況進行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企業監督。這是指由企業經營者直接領導、指揮企業安技部門,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等各部門的安全狀況和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群眾監督。這是指廣大職工群眾透過各級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等自己的組織,對企業各級管理部門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改善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的監督。

上述三個層次的安全監督,性質不同,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它們相輔相成,構成了一個有機的監督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