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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一女子帶孩子蝸居地下通道半年 救助站:她拒絕幫助

極目新聞記者 丁鵬

影片剪輯 丁鵬

12月13日,在福建莆田,一母親帶著年幼孩子在地下通道生活的影片,引發網友熱議。當地民政部門稱,其已經在此生活約半年時間,並拒絕了相關部門和社會愛心人士的救助。

在網傳影片中,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一名短髮女子打著地鋪正坐在一處地下通道,在她身旁還站著一個年幼的孩子,孩子並未穿鞋,看起來只有一兩歲。影片顯示通道位於福建莆田。對此,有網友表示,“去救助站,求助社群、居委會,會有人幫助你們”,但也有網友表示“當地政府聯絡上了女子家人,但她不跟家人回家”。

12月14日,莆田市民政局救助站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地下通道是通往地下車庫的,平時經常會有人從那經過,該女子帶著孩子已經在生活半年左右,救助站最早的得知這一情況是在五六月份。工作人員曾多次前往向其提供幫助,但該女子都不配合,脾氣還比較暴躁,有時候會趕走救助人員,有時候則帶著孩子躲到一邊,不與救助人員溝通。她如果接受幫助的話,救助站除了解決她和孩子基本的吃穿住之外,還可以幫助其尋找家人,如果有疾病的話,也會幫助其聯絡醫院進行治療。關於該女子是否有精神問題,該工作人員則表示他不好確定,需要有專業的醫學機構進行鑑定。“目前,救助人員會定期給她送一些麵包和水,過去看望一下。”該工作人員說。

莆田市婦聯一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當地婦聯、社群和很多社會愛心人士也給該女子送去被褥、衣服和食物等,但大多會被她扔掉,有的愛心人士給她錢她也會要,自己好像也有一些錢買東西。她脾氣很大,看起來不像正常人,但是否有精神障礙需要專業醫學鑑定。

12月14日,莆田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表示,該女子的情況公安機關也多次接到了群眾報警,民警也到現場進行過處置,並聯繫上了該女子的家屬。但該女子可能有一些精神障礙,拒絕和家屬回家,也拒絕接受民政部門的救助。目前,該女子還待在地下通道,警方和相關部門會繼續動員該女子接受救助或讓女子家屬接她和孩子回家。

對於目前這種情況,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一般只有在精神病人實施了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時,公安機關才可以予以強制醫療。影片中的女子只是行為異常,無法判斷出是否患有精神病,公安機關不能對其採取“強制醫療”措施,也不能強制將其帶往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只能由其家人勸說,讓其配合去醫院做精神鑑定,如經過鑑定其患有精神病,則其將失去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權,其他對孩子有監護權的家屬可以把孩子強制帶離。在目前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無權將孩子強制帶離,但其他對孩子有監護權的家屬,有權帶離孩子。

河北言復律師事務所孫冬華律師也認為,只要該女子沒有造成公共場所的障礙,也沒有其它違法行為,則不適宜對她採取行政管理強制措施。在已經聯絡上其家屬的情況下,應當協同家屬,對她進行精神鑑定。如果鑑定其存在精神障礙,那麼對應的監護人就產生了,首先是配偶,如果沒有配偶就是父母,可以要求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關於年幼的孩子,如果已經聯絡上家屬,且是孩子的父親,可以主張其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因為目前女子帶著孩子,在地下通道這種場所生活,對於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可以變更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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