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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網紅烹食大白鯊事件兩人被批捕,博主“提子”在哪?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今年7月,四川網紅美食博主“提子”拍攝水煮、燒烤鯊魚的影片,在網路引發爭議。影片中,她稱該鯊魚為“巨型人工養殖大鯊魚”。但隨後,有網友舉報稱,影片中的鯊魚或為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俗稱大白鯊),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近日,福建東山縣人民檢察院對東山縣公安局提請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顏某某,決定批准逮捕。(據9月19日《南方都市報》)

被批准逮捕的,一位是漁民顏某某,他將捕獲的大白鯊冷凍在船內凍庫,準備銷售。另一位是沈某某,他以7700元的價格將這條大白鯊轉賣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據紅星新聞9月19日報道,金某某即網紅“提子”)手中。這樣,關於網紅烹食大白鯊事件中,大白鯊的來歷就形成了資訊閉環,事件的前後就清楚了。

極目銳評|網紅烹食大白鯊事件兩人被批捕,博主“提子”在哪?

網紅“提子”烹食大白鯊(圖片來源:影片截圖)

兩人被批捕的訊息傳來,讓人挺振奮的,一是說明正義得到了伸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二來,事前人們認為背後存在一條販賣大白鯊的產業鏈,最終也被證實並不存在。

讓人疑惑的地方,就是對事件的始作俑者“提子”該作如何處理,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此前,南充警方釋出的資訊只是說“相關人員被控制”,這裡包不包括“提子”,也並不明晰。雖然,她在短影片平臺上擁有百萬粉絲的賬號已被封禁,涉事影片也被下架,但這肯定遠遠不夠。

關於對“提子”的處罰,律師說法各有不同。有律師認為,“提子”是否要擔刑責,要對這條大白鯊進行幼體或成體的鑑定,先要評定其價值,才能對其行為進行定性;也有律師認為,如果“提子”並不是購買者,也不知道吃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白鯊,就可能只是作罰款處理;更有律師認為,該網紅的購買和食用大白鯊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她可能面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到底如何處理呢?在2021年,海南一名美食博主吃播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被刑拘,在那起案件中,博主“阿壯鍋本人”知道法螺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然將其清蒸食用並拍攝影片傳上網,最後被刑拘。需要關注的是,“阿壯鍋本人”並不是法螺購買者,法螺是其朋友吳某某(事後也被刑拘)送來的,但他依然被刑拘。

可見,對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何定性還真的是一件比較複雜的事情。而在這起案件中,“提子”辯稱吃的是“尖齒鯊”,是她真的無知,還是被沈某某騙了呢?不過不著急,在兩人被批捕的最新訊息中,有一個很關鍵的證據:“提子”(金某某)是購買者。那麼,這可能正符合有律師所言:購買噬人鯊用於食用的行為符合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要件。

對“提子”購買並烹食大白鯊的行為,將如何定性,最終又如何處理,我們就拭目以待吧。也希望有關部門在有確切的訊息後,能迴應公眾關切。不論如何,當美食博主可不能張嘴就吃,如果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裡,隨性而為,只會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