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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出臺指導性檔案,規範、引導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記者 連寧燕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引導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範配置收集設施,威海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制定了《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威海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標準》,對市民如何進行分類具有較強的指導性。

《威海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標準》明確,威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分類為四分類,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居住生活小區應當按照四分類要求設定分類收集容器。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當在辦公區設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提供餐飲服務的區域按照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設定收集容器。公共場所可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設定收集容器,對於餐飲區或客流集中休息區應增設廚餘垃圾收集容器。同時,針對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公共清掃區、酒店賓館、相關企業、農貿市場以及農村等不同區域分類設施配置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誌》規定,配置分類投放收集容器,噴塗統一、規範、清晰的標誌,方便市民分類投放。

《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分別從居民家庭以及單位進行規定。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詳細列舉了常見的各類名錄,對容易混淆的生活垃圾進行了單獨說明,例如大塊動物骨頭、榴蓮殼、口香糖等應當作為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投放。分類時也提醒市民注意一些事項,比如對於玻璃瓶、塑膠瓶等物品應當清空後再進行投放,易破損或有尖銳邊角的可回收物,應包裹後投放,廚餘垃圾應當瀝乾水分投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