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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女兒”拖欠護理費,孤寡老人簽下遺體捐贈協議後含恨而終

隨著社會的發展

越來越多的老人走入養老院、護理院

在專業人士照顧下安享晚年

近日,蘇州高新區的孤寡老人葉老伯

被所住護理院起訴

原因是拖欠5萬多元的護理費

早在2018年6月,葉老伯被一位許女士送到護理院。根據護理院提供的證據,許某以葉老伯的名義與護理院簽訂了醫患協議和安全告知書,並備註與葉老伯的關係為父女。但很快,護理院的工作人員發現異常。

護理院院長表示,許某探望的頻率不高,只是每隔兩三個月前來繳費。經瞭解,許某與葉老伯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但兩人有贍養協議。葉老伯許諾將房子低價賣給許某,而許某以乾女兒的身份給葉老伯“養老送終”。葉老伯的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都在乾女兒許某手中。

“乾女兒”拖欠護理費,孤寡老人簽下遺體捐贈協議後含恨而終

入院初期,葉老伯雖然患有高血壓等多種慢性老年疾病,但生活還能自理,身體情況還不錯。到2019年9月,護理院方面發現,許某開始拖欠費用。儘管工作人員一直提醒葉老伯提高警惕,但葉老伯對乾女兒的身份深信不疑。直到2021年,乾女兒“失聯”已經超過一年,而所謂的乾女婿也聯絡不上。

最終,護理院只能將許某和葉老伯告上法院。起訴後,護理院方面得知,葉老伯最初給自己的房屋定價3萬元,希望用低價換取許某對自己的照顧。法院查明,許某的戶籍地房屋已拆遷、她名下亦無房產。開庭時,許某依舊沒有現身,被告席上只有葉老伯孤身一人。

“乾女兒”拖欠護理費,孤寡老人簽下遺體捐贈協議後含恨而終

法院表示,葉老伯和許某之間所謂的贍養協議只是一個口頭約定,已無從考證。葉老伯也並沒有拿到所謂的3萬元買房款。但許某與護理院簽訂的《醫患協議》合法有效,雙方之間形成委託合同關係。許某作為委託人應當向護理院支付相關費用。隨後,護理院將審判結果透過微信告訴許某,但沒有任何迴應。

但不幸的是,葉老伯還是含恨而終。據院長描述,從法院回來後,葉老伯一直悶悶不樂,很快就不吃不喝。葉老伯去世前還簽下遺體捐贈協議,但對於他的遭遇,護理院工作人員都覺得很是唏噓!

“乾女兒”拖欠護理費,孤寡老人簽下遺體捐贈協議後含恨而終

不久後,失聯的許家人突然聯絡護理院。葉老伯乾女婿表示,之前家中遇上困難,但對於養老院的費用一定會承擔。由於遲遲沒收到欠款,護理院方面已經申請了強制執行。

法官表示,許多孤寡老人選擇認“義子”“義女”為自己養老送終,但口頭約定存在諸多履約風險。隨著《民法典》的出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來“防老”成為當下很多人的選擇。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楊曉軍介紹,《民法典》1158條規定:自然人可以和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由指定物件負責所謂的養老送終事宜,從而享有接受遺贈的權利。《民法典》規定,相較於遺囑與法定繼承,遺贈扶養協議具有優先性。

需要提醒的是,老年人和相關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時,一定要採取書面形式,並辦理好相關公證手續,發生意外時,能更加高效且有依據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南京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