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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韶關: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購房可享全額契稅補貼

新京報訊 (記者饒舒瑋)10月17日,據韶關市人民政府官網顯示,《韶關市農業轉移人口住房支援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已過試行期,現已修訂印發。《細則》在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權益、住房保障權益等多個方面提出舉措,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購買力,使其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權益和待遇。

在住房消費方面,《細則》提出,各級財政部門給予農業轉移人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專項財政補貼,積極鼓勵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落戶。對於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依法繳納契稅並落戶的(同一住房),經住建管理部門核實相關完稅憑證和落戶資料,對繳納的契稅給予全額財政補貼。

與此同時,在住房公積金權益方面,《細則》規定,農業轉移人口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購買住房符合貸款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單人申請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二人及以上申請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而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築或星級綠色建築的商品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值得一提的是,《細則》還明確,在該細則實施前已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但未繳納契稅及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其實施後繳納契稅並落戶城鎮戶籍的,對繳納的契稅給予全額財政補貼。此外,《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韶關市農業轉移人口住房支援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實施以來,農業轉移人口繳納契稅並落戶的可按規定申請專項財政補貼。

編輯 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