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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上頭電子煙”背後圈套:毒品披上新偽裝

“吸一口飄飄欲仙,安全上頭無隱患……”類似的宣傳口號在社交朋友圈悄然出現,再配上吞雲吐霧的畫面,“上頭電子煙”吸引了不少年輕人購買。

近年來,電子煙廣受年輕人追捧,而號稱“安全上頭”“合法上頭”的“上頭煙”順勢披上偽裝,在年輕人社交圈中廣泛傳播。事實上,導致上頭的主要成分——合成大麻素,已於去年7月被國家正式列為毒品進行監管,“上頭電子煙”是毒不是煙。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家政法單位展開實地調查,還原“上頭電子煙”背後的毒魔圈套。

  毒品披上新偽裝

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初次吸食“上頭電子煙”,陳明(化名)便陷入半癲狂狀態。在酒吧裡的初體驗,讓陳明念念不忘。接二連三地購買吸食,也讓他捉襟見肘,轉而成為一名“上頭電子煙”的中間商,透過同城“閃送”做起了網售。

這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新型毒品案。2021年8月24日,公安機關抓獲陳明,並扣押煙油2。74克,經鑑定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ADB-BUTINACA成分。2021年11月10日,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對被告人陳某某依法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陳明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有別於傳統毒品大麻,其作為化學合成類毒品比大麻更容易上癮,依賴性更強,對人體的危害性遠超大麻。”嘉定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介紹,一瓶普通的電子煙油成本只有幾十元,然而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新增入普通煙油後,售價往往會翻十餘倍。

據介紹,電子煙油由於便於運輸及吸食,已成為合成大麻素最主要的載體,吸毒販毒群體將其稱為“上頭煙”,並宣稱吸食“上頭煙”屬於“安全上頭”“合法上頭”,誘導甚至誘騙毒品防範意識不強的群體吸食。

在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上頭電子煙”案件中,張某某明知販賣的電子煙油存在問題,自己吸食後出現與毒癮相似的症狀,仍透過網路聊天工具聯絡客戶,先後5次以駕車上門送貨的方式向他人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2021年11月22日,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2021年12月14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主要濫用方式是溶於電子煙油或噴塗於菸絲、花瓣等植物表面進行吸食或泡水飲用。吸食該類物質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浦東新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說,社交平臺、快遞、“閃送”等正成為販賣新型毒品的主要工具。

  線上交易更隱蔽

跨省寄遞毒品案件佔比達50%,跨境案件佔比18%;市內寄遞毒品案件中,利用同城“閃送”“跑腿”寄遞毒品的案件高達83。3%,智慧快遞櫃、“閃送”等物流新業態仍存監管盲區。

這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釋出的2017-2021年寄遞毒品犯罪案件辦理情況。5年來,涉案人員漸趨年輕化,寄遞的毒品由傳統第一代、第二代毒品向第三代新精神活性物質“上頭電子煙”“藍精靈”“犀牛液”等轉變。

“利用‘網路+寄遞’的毒品犯罪模式,隱蔽又快捷,給偵查增加不少難度。”據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辦案民警介紹,不法分子透過微信等社交軟體聯絡交易,支付毒資,再依託快遞、“閃送”“跑腿”等物流服務發貨運輸,販賣層級通常多達三至五級,被抓獲及判處刑罰的多為二級以下的“分銷商”,而其對上級“經銷商”的真實情況知之甚少,難以順藤摸瓜查到毒品的製造源頭。

此外,“上頭電子煙”外觀與普通電子煙相差無幾,快遞員無法靠肉眼分辨,且存在郵寄過程中未認真核驗身份等情況,增加了公安機關事後追查毒品來源的難度。

更有甚者,一些快遞小哥禁不住利益誘惑,充當起毒品流通的“二傳手”。這不但擾亂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秩序,對吸食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威脅,也為電子煙行業帶來了新的亂象。

  全鏈條整治亂象

辯稱“上頭電子煙”是煙不是毒,或者狡辯不知電子煙中含有合成大麻素,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落網後常見的託詞。他們往往具有吸毒劣跡、吸毒成癮認定甚至毒品犯罪前科,且多為“以販養吸”型販毒人員。

儘管這些嫌疑人多辯稱自己毫不知情,偵查機關仍能結合社交軟體聊天記錄、購買者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推定,其具有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的主觀故意。

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獲悉,2021年,上海警方共偵破涉毒案件700餘起,其中以“上頭電子煙”為代表的新型毒品案件91起,有效遏制新型毒品犯罪在本市滋生蔓延。

對“上頭電子煙”(合成大麻素)及相關麻精藥品,上海警方著力強化線索挖掘、檢測鑑定能力,統籌組織各級緝毒執法部門部署開展多輪次叢集打擊行動。

對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不僅要依靠事後打擊,關鍵還在於如何預防。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主題為“強化寄遞安全監管”的“七號檢察建議”,旨在切實強化寄遞安全監管,促進寄遞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針對寄遞渠道毒品犯罪案件呈現的新特點,上海各級檢察機關積極開展寄遞毒品犯罪案件溯源治理工作。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創新開展“普法晨會”制度,向100餘名美團外賣小哥發放《安全寄遞倡議書》,提醒騎手在接單“閃送”業務時加強對新型毒品的辨識,提升防毒拒毒意識和應對處置能力。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對快遞經營網點開展突擊檢查,壓實主體責任,創新推進禁毒宣傳,切實提高全民識毒、防毒、拒毒意識。

此外,在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物流寄遞渠道的毒品防控的同時,公眾應充分認識到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危害性。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菸草專賣局釋出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已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任何菸草口味以外的電子煙將不屬於合法銷售的電子煙,社會公眾應當予以警惕。(記者 餘東明 見習記者 張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