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發生事故逃離現場,還讓“女朋友”幫其“頂包”?嚴懲!

發生交通事故逃離現場

還讓朋友“頂包”試圖作偽證

這是啥操作

……

趕快來一起看看吧

3月3日21時許,天橋交警大隊接到報警:鳳凰山路濟南風機廠門口位置,一輛SUV轎車撞倒一輛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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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人受傷,然而SUV的駕駛人並未下車檢視情況便逃離了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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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展開勘查,詢問當事人及目擊證人基本情況,及時與120聯絡救助傷者。現場勘查完畢後,民警又根據目擊證人提供的資訊及肇事車輛駛離現場的軌跡,調取現場監控,確定了肇事車輛。隨後民警試圖聯絡肇事車車主,但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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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3月4日的凌晨,一名女子給民警打電話,聲稱自己就是當時肇事車輛的駕駛人。這位“當事人”在民警的要求下將肇事車輛開到天橋交警大隊北園路中隊,民警及時查驗車輛,查詢碰撞痕跡,固定證據。然而就在詢問其事故詳細情況時,民警發現這位“當事人”含糊其辭,不知所云。細心的民警發現這一情況後,耐心告訴這位女子做偽證的危害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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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該女子在民警耐心說服教育下,承認了替朋友宋某“頂包”的事實。民警依法扣留了肇事逃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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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20時許,肇事司機宋某被民警依法傳喚到中隊接受詢問。一開始宋某並不承認自己撞到了電動車,聲稱只是撞了一個隔離墩。隨後民警帶宋某到現場進行指認複核。最後,肇事者宋某對事故發生過程並找朋友“頂包”的事實供認不諱,等待宋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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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宋某交通肇事逃逸造成傷者輕微傷和財產損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條第1款的規定,宋某將面臨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發生事故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

保護現場,救助傷者

主動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門的調查

切勿肇事逃逸

!!!

(濟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