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居民小區安裝充電樁擬分公用樁或自用樁?廣西公開徵集意見→

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多部門制定了《廣西居民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要落實新建小區配建比例要求;推進既有小區充電設施改造;創新居民小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

設施改造:安裝公用樁或自用樁

針對市民新能源汽車充電難的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要落實新建小區配建比例要求。堅決落實國家對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當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充電設施配建比例要求納入規劃設計和整體工程驗收範疇,在新建住宅小區規劃條件設定、施工圖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

居民小區安裝充電樁擬分公用樁或自用樁?廣西公開徵集意見→

▲新能源車在小區公用樁充電。記者 蘇華 攝

《徵求意見稿》提出,要推進既有小區充電設施改造。區分不同車位型別,在公共區域建設供全體業主使用的公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公用樁),在固定車位建設供居民個人使用的自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自用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既有小區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為使用者充電創造條件。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加快充電設施建設,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充電設施建設。供電企業應及時將物業服務企業阻擾或妨礙充電設施建設的行為資訊推送至屬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後,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資訊。

設施管理:“統建統管”和“統建統營”

對於既有小區公用樁,《徵求意見稿》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實施計劃和居民需求,結合既有小區公用樁情況制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引導充電運營商按照“統建統管”“統建統營”原則建設運營居民小區充電設施,推廣應用智慧有序充電。

對居民自行建設、自行管理、自行負責的自用樁,支援充電運營商在與居民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按照“統建統管”模式開展幹線電纜等供電設施改造,提供自用樁安裝與維護管理一體化服務,採取市場化方式收取服務費用。

安全管理:誰所有,誰負責

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尤為重要。在安全管理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要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按照“誰所有,誰負責”原則,居民自用充電設施由所有權人負責執行維護管理,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充電設施生產(銷售)企業或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對其承諾質保期內的充電設施質量安全負責;物業服務人應加強日常巡視,協助並監督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履行安全責任;充電運營商負責“統建統管”充電設施執行維護管理,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新建小區配建充電設施,由建設單位確定的充電運營商或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執行維護管理。

此外,因充電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充電設施執行維護管理人應承擔相應責任;物業服務人應為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區域提供必需的共用消防設施,並設立小區微型消防站,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在人防工程內安裝充電設施的,不得破壞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及人防設施裝置,不得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建設單位應當採取保護措施並徵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改動充電設施,不得阻撓和妨礙對充電設施的巡檢維護。

居民小區安裝充電樁擬分公用樁或自用樁?廣西公開徵集意見→

▲在一些新建小區,安裝有自用樁供新能源車充電。記者 蘇華 攝

安裝流程:須符合車位條件、電力容量等條件

在如何安裝方面,《徵求意見稿》對既有小區公用樁、自用樁等建設安裝條件、安裝流程等做出具體規定。既有小區建設公用樁和自用樁須符合車位條件、電力容量、消防設施的相應條件。其中,既有小區公用樁建設管理流程包括簽訂協議、報裝申請、現場查勘、施工建設、裝表接電、專案驗收、運營維護等過程。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創新居民小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例如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臺具體措施,指導、鼓勵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企業或小區物業服務人接受業主委託,開展小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鼓勵採用“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統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

(南國早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