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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為何“久治不愈”?

近日,《法治日報》刊載了綿陽等地近期發生的校園欺凌案例,併發聲質問:隱秘角落的“惡”為何屢治不絕?(12月17日 法治日報)

恃強凌弱,以“大”欺小,校園欺凌本不是新鮮話題。曾幾何時,這些不時出現於媒體之中的校園欺凌,不僅拳打腳踢、扇耳光,甚至還強迫“跪下”、“脫衣褲”等、套路之多、手段之殘忍,讓人觸目驚心,遠超乎成人之想象。

校園欺凌,為何“久治不愈”?

校園欺凌雖看似孩子間的爭鬥,然透過一件件校園欺凌案例不難發現,這些形形色色的校園欺凌,不僅嚴重地侵犯被欺凌者人身權益,令其身心受到傷害,更可能由此產生“後遺症”,影響其今後人生路。

為淨化育人環境,確保每名孩子者健康成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校園欺凌之怪象,不僅成立了由教育部門牽頭、公安等參與的“整治機構”,實行“追責、問責”機制,更從上到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專項整治。

此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各校爭相行動了起來,除成立相應的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外,還設立舉報、投訴電話等,及時召開師生大會,聘請警察等,來校“曉之以理”,解讀校園欺凌之危害,為眾學生打起了預防針。

誠然,此係列活動後,校園欺凌一度“銷聲匿跡”,不僅媒體上不見了其“蹤跡”,而且校園更重歸安寧與和諧;表面視之,上述措施,切中了要害,發生了積極之功效,整治校園欺凌大功告成,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然隨著時光的流逝,一度“灰飛煙滅”的校園欺凌,再次呈現於媒體之中,大有“死灰復燃”的跡象,著實讓社會有識之士尤其是教育者不解,為此心生憂慮,情不自禁地質問:校園欺凌為何“久治不愈”?

猛藥治沉痾, 校園欺凌乃校園之頑症,乃孩子健康成長道路上的擋路虎。要有效整治之,理應下“猛藥”、動真格,既當解決“學生有話不願給老師說”之問題,更當讓法律亮劍,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讓“施暴者”付出應有之代價,讓其不敢“任性而為”。

校園欺凌,為何“久治不愈”?

現實中,面對動輒就“投訴”的家長,面對動輒就“扣發績效”、甚至“解聘”,大多為師者為實現“自保”,已變得“聰明”起來,面對學生種種跡象,既不願“深挖、探明背後真象”,更不敢“執紀問責”。

面對“軟弱無力”的教育,縱然“有事”,學生也不敢將“實情”告知老師;更為重要的是有關部門在處理“東窗事發”的校園欺凌事件過程,明知已觸及到了法律底線,也不過“輕描淡寫”地批評幾句,說些“不痛不癢”話語罷了。

斷線的風箏,不僅飛不起來,更可能一頭墜地。同理要教育好孩子,尤其是讓其遠離校園欺凌,也需有帶電、長牙的“規則”;因此,要效地整治校園欺凌,讓“舊病”不再復發,當務之急,更當強化育人之“懲戒權”,更當及時啟動立法程式,修訂相關法律,讓法律也與時俱進,破解“無病無藥”之現狀,讓法在懲治校園欺凌中顯身手。

校園欺凌,為何“久治不愈”?

孩子是國家民族之未來,讓孩子遠離“校園欺凌”,乃社會神聖之職責。面對“捲土重來”之校園欺凌,望有關部門冷靜深思,找準病根,亮出有效之招數,久久為功,將此怪象徹底剷除,還校園以更加安寧與和諧,讓每名孩子都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