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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內江:未來5年,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1月18日,四川內江市人民政府釋出《關於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該通告有效期5年,自通告公佈之日起,內江市全部行政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表示,這是為了消除火災隱患,持續改善內江市空氣質量,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全域全時段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由內江市政府統一組織,各級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所屬轄區、單位、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共同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在監督管理方面,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內江全市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托執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安、應急管理、城管、市場監管、供銷、氣象、生態環境、交通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郵寄、攜帶、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

通告表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此外,內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內江新區、內江經開區、內江高新區管委會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通告。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