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女子借銀行卡給男友收毒資,引出洗錢案被判刑

洗錢看似離我們很遠,實則不然,有時僅僅只是租借銀行卡,一不留神就成為了洗錢幫兇,你以為是幫朋友一個忙,其實卻觸犯了刑法。鄭重提醒:出租、出借賬戶是違法行為!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鄭某與文某是男女朋友關係,文某從2019年開始販賣毒品,為逃避偵查,文某讓鄭某辦理銀行卡給他用於收取毒資,鄭某照做,後文某使用鄭某的銀行卡收取了500元毒資。

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明知其男友從事毒品犯罪,仍提供銀行卡給文某收取毒資500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透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來源: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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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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