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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藝考改革 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據福州晚報報道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1月6日對外發布《福建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福建省將從嚴控制藝術類專業設定,原則上不增設藝術類專業,確需增設的應符合學校辦學定位和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於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師資力量薄弱、畢業生就業率低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將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2024年起,福建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分為六個專業類別: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

今年,除經省教育廳審定的省內院校藝術類個別本科專業外,其他省內院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福建省考生組織校考。

未經教育部批准同意組織校考的省外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福建省考生組織校考。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外,高校不得針對福建省考生組織校考。

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按普通類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劃定,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其中,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各專業類別的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為50%。

教育部批准允許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的基礎上,按照高校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