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電摩偽裝成電動車上照,害人害己!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在工作中發現,部分屬於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車輛,企圖透過非法改裝車輛車架號的方式騙取電動腳踏車臨時號牌。針對這一情況,保定公安交警立即組織專門力量展開偵查,成功鎖定某電動腳踏車銷售門店的張某具有作案嫌疑,隨即將張某抓獲,張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正在偵辦中,張某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次提醒廣大車主,保定公安交警將針對電摩私自改裝登記成電動腳踏車的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對於本不屬於電動腳踏車登記條件的電摩將取消登記,請不要相信任何單位和人員,可以為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上電動腳踏車號牌的謊言,否則不但上當受騙受到損失,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條文:

1、《河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等影響電動腳踏車安全效能行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電動腳踏車所有人私自拼裝、加裝、改裝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河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電動腳踏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電動腳踏車號牌,撤銷電動腳踏車登記,並處二百元罰款。

3、《河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拼裝的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並強制報廢;駕駛加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百元罰款。

【來源:保定市交警】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