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凌晨2時許
佛山南海桂丹路輔道
某批發市場對開路段人流車流較少
張先生正騎著電動腳踏車往家的方向行駛
然而這一片祥和卻在下一秒被打破
一輛白色的小型轎車快速駛過
一陣撞擊聲劃破寂靜的長空
張先生被撞到在地
然而讓人氣憤的是
事故發生後
小車車主竟沒有停下車
反而藉著夜色逃離現場
幾分鐘後
路人經過發現了躺在地上的張先生
隨即報警求助
接報後,南海公安分局指揮中心迅速指派交警大隊羅村中隊派員處置。民警來到現場找到了頭部受傷的男子張先生,其旁邊還有一輛損壞的電動腳踏車。張先生告訴民警,當時他駕駛電動腳踏車正在輔道行駛,一輛白色小轎車從其左側經過時與電動腳踏車發生碰撞,後自己倒地受傷,小轎車沒有停車離開了現場。
事發時,張先生騎的電動腳踏車
民警隨即通知醫院救護車前來將張先生送院救治,並對現場進行勘查。但現場留下的線索不多,僅有一塊散落的汽車銘牌標誌。負責該案的羅村中隊事故組警輔人一方面摸排走訪周邊居民尋找目擊證人,並沿路尋找有效線索;另一方面則蒐集周邊路段的監控影片,對事故發生前後時段、路段所有經過的車輛逐一排查分析,民警終於初步鎖定了肇事車輛。
現場散落的汽車配件
第二天下午,民警迅速出擊將交通肇事嫌疑人陳某抓獲。在證據面前,陳某對其駕車發生事故撞倒張先生的事實供認不諱。據陳某交代,當天晚上,其在外面吃完飯後感覺身體不適,遂在車上休息到半夜才駕車回羅村街邊的住處。當行駛至桂丹路某批發市場對開路段駛入輔道時,陳某感覺車輛碰撞了物體,但當時下著大雨,視線不佳,以為自己碰撞了道路護欄,便沒有下車檢視。
目前,陳某(左一)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僅用一天時間
陳某就被抓獲歸案
10月22日
張先生的兒子帶著一面
寫著“公正嚴明 為民請命”的錦旗
來到羅村中隊
為民警認真負責、快速破案表示感謝
家屬為民警送上錦旗
交通肇事逃逸
不僅給案件偵破造成困難
也給事故當事人及家屬
帶來不可磨滅的傷痛
法律連結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警方提醒
由於夜晚能見度下降,駕駛電動腳踏車、摩托車、腳踏車等車輛在道路行駛,除了要佩戴安全頭盔,按照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駛之外,還可以穿一些行反光背心、閃光提示燈等裝備提高安全係數。
轉自南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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