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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臣乞留中奏議時,包含哪幾種形式

在唐代,貼黃只是用於公文糾錯。到了宋代,貼黃的用途和用法就開始多種多樣。宋代的貼黃可以是對奏議內容的概要介紹貼在正文之前或者奏議封面上,也可以是正文內容的補充貼在正文之後。北宋時,大部分官員會在貼黃裡暢所欲言的談論政事,因此“貼黃乞留中”是大臣求自保的一種方式。而皇帝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其章奏或者貼黃留中。大臣上奏時在貼黃上簡要的對事情說明,並明確表明希望留中,因此,在章奏的內容裡就可以對要說的事情直言不諱的說清楚。

在大臣乞留中奏議時,包含哪幾種形式

元祐元年

呂陶上奏給哲宗《奏乞放坊場欠錢狀》的貼黃中便簡要說明請求免坊場欠錢之事,只是自己一種建議,聽不聽全在於皇帝,而在其狀奏內容中則說明了皇帝免除坊場欠錢時,多遭到有關部門舞弊貪汙,使得惠民政策無法恩惠到百姓。乞求留中以備聖意參考,不必下發有關部門,免招不必要的麻煩。“臣今所奏,只是乞朝廷特放坊場欠負,可遇不可,稟自聖明。即非衝改戶部條貫,須至立法。”

在大臣乞留中奏議時,包含哪幾種形式

元祐六年(1091),蘇軾受到朝中大臣的彈劾,進退維艱之時向皇帝上奏了一份奏議,說明了自己雖然受到皇帝和太后的信任,但是朝中大臣不斷地攻擊使得自己力不從心,不願意再留在朝廷,希望皇帝能夠讓自己知外任。蘇軾這封奏議的貼黃中也只是大致說明了一下自己奏議要表達的意思,並沒有太多的其他內容,但是,在奏議內容中就說得比較詳細。故而蘇軾希望皇帝對自己所上的所有奏議都可以留中,從而保全自己不再受到其他大臣攻擊。“所有今來奏狀,乞留中不出,以保全臣子,臣不勝大願。”

在大臣乞留中奏議時,包含哪幾種形式

也有官員請求貼黃留中,而奏章降出實行。元祐二年(1087),右諫議大夫梁燾上章彈劾黃履。首先,黃履作為御史官員時,黨附於蔡確。在蔡確在位時,黃履不曾對蔡確的奸邪欺罔聞等行為做出指正,有愧於御史的職責。而後,又因私人交情,舉薦劉次莊補御史之職。劉次莊與蔡確之弟蔡碩交情匪淺,“盜用軍器監官錢,抵罪除籍,清議喧然不平,謂履之不忠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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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燾認為對於黃履應該重行貶竄

對於這封彈劾黃履的奏議,梁燾希望皇帝能夠降出實行自己的奏議,而對自己的貼黃留中即可。“仍乞降出此札子。其貼黃乞留中。”官員也會在上奏之時明確提出請求皇帝揭去貼黃之後再下發實行。哲宗元祐三年(1088),劉安世在論執政堂除不公時,貼黃中對其不公之處以激切的言語做以說明,所以希望皇帝可以揭去貼黃,將奏議付外實行。貼黃稱:“……竊慮陛下體貌大臣,重傷其意,欲乞去此貼黃,付外施行”。

在大臣乞留中奏議時,包含哪幾種形式

有時,官員上奏時還會使用多個貼黃,在其中一封上提出乞求奏議留中的請求。晁說之在元符三年應詔上奏時就在其中一份別貼黃中提到請求皇帝留中自己的奏議御覽。也有官員在奏議內容和貼黃上都提出乞留中奏議的請求。元祐五年(1090),劉摯在論述鄧溫伯和梁燾等人官職任命之事的奏議中就請求皇帝對於貼黃和內容都保密。皇帝任鄧溫伯為翰林承旨,臺諫官員紛紛上奏以為這樣的除授不當,皇帝因此升遷這些臺諫官員,讓他們不再擔任言職,無法再對皇帝任命官員提出意見。而臺諫官員們則因皇帝不採納自己的諫言,想要辭官,不願接受皇帝的升遷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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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後來皇帝只好改任鄧溫伯為侍讀,尋又改知南京。三省官員共同進呈:“之前除授承旨的任命已經下達,不能朝令夕改,故還是任鄧溫伯為翰林承旨。然而此事已經過去一些時間,對於鄧溫伯的除授意見仍然議論紛紛,實際上是因為鄧溫伯是王安石的朋黨之人,所以對於鄧溫伯的彈劾從未停息。”劉摯上此奏議希望皇帝可以堅持初心,對新法派的態度不要有所變更。而對於自己的奏議則希望皇帝可以留中。劉摯在奏議最後說道:“伏乞留中詳覽,不勝幸甚!”而在貼黃中同樣乞求留中:“故具此札子,乞賜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