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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隨著漢人四大家族勢力的發展壯大,契丹統治者也以婚姻的形式來籠絡他們為其服務,而漢人四大家族也出於自己的政治利益,願意攀附契丹貴族。

此外,遼代漢人四大家族與其他漢人世家大族,在共同的經濟和政治利益的驅使下,也結成了密切複雜的姻親關係,從而形成一個地域性較強的漢官上層集團。可見,婚姻為漢人四大家族成員仕宦提供了一個政治庇護,尤其與契丹貴族的聯姻。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漢人四大家族與其他漢人世家大族的聯姻,為其仕宦排除了大量與之有競爭的漢族儒士。可見,婚姻是漢人四大家族成員在遼朝仕宦持續性的保障之一。

總之,漢人入仕途徑的增多和與契丹貴族和漢人豪門間的聯姻,是保障遼代漢人四大家族成員仕宦普遍性與持續性主要原因,此外還有其出眾的才華,尤其是在政治和外交上較為出眾。遼朝在篩選使者時以尤異聰敏知文史者,以備南使的原則,這對漢人四大家族子弟來說是輕而易舉之事,尤其是以盛產文學和外交之才的劉氏家族。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遼初,漢族儒士基本上不得參與軍國大事。尤其是有關軍政之職大多由契丹貴族子弟透過世選制擔任,如南、北宰相分別由皇族耶律氏和後族蕭氏子弟中世預其選。

可見,在遼朝中樞管理機構中,契丹貴族把持著重要職位,並透過世選制度進行壟斷。漢族官員在契丹國家事務中僅可參與謀議,或擔任管理漢人事務等無足輕重的職位,漢人四大家族早期入遼者亦是如此。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遼太宗會同元年,契丹接管漢族農業區燕雲十六州後,為有效統治這一地區,從而採取因俗而治的治國方針,創設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南北官制,從而漢族官員才得以名正言順的躋身於統治集團的上層中來。

但是遼朝的南北面官具有明確的管轄範圍,北面官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官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且漢族官員主要在南衙中任職,這從制度上排除了漢人官僚參與軍國大事的權力。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到遼景宗、聖宗、興宗時期,漢族官員逐漸進入遼朝中樞機構。如,原來只能從契丹貴族中世選的南、北府宰相和掌握軍權的樞密使,至遼中後期,逐漸出現漢族官員擔任,尤以漢人四大家族成員最甚,其中玉田韓氏和昌平劉氏兩個家族子孫最為顯著。

韓氏家族,韓匡嗣於遼景宗保寧末攝樞密使,其子韓德讓在遼聖宗朝集南、北樞密使、宰相、諸行宮都部署於一身,總攬了遼朝的軍政大權。劉氏家族,劉慎行在遼聖宗朝任南院樞密使,後遷北府宰相,其子劉六符也擔任過樞密使。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此後,漢人四大家族成員在遼朝中樞機構中任職者更多,如韓知古五世孫滌魯官至南府宰相,且封韓王;劉景四世孫劉霂知北院樞密使等等。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成員仕官由擔任品級較小的官職逐漸向遼朝中樞機構中滲透,這種特點的出現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首先,契丹封建化程度的加深,為其提供進入遼朝中樞機構的機會。遼初,契丹官職呈現“事簡職專”特點,尤其漢人官制,漢人任官大多是因事設人,因事設官,這在很大程度上將漢族官員排除在契丹官制外。

但隨著契丹內徵外戰,和燕雲十六州的併入,契丹境內民族的增加,契丹不得不改變以前較單一的統治方式。遼太宗開始調整統治機構,並完善國家體制,確立了“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的南北官制,契丹封建化改革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時,這為漢族官員提供更多仕官的機會。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尤其至遼景宗和遼聖宗時期,契丹封建化程度加深,那些熟悉中原且主張封建化改革的漢族官員得以重用,他們逐漸參與到遼朝上層政治生活中。如漢人四大家族成員韓德讓、劉慎行、劉六符等,並且他們為遼朝政治、外交都作出了巨大貢獻,以此躋身於遼朝統治核心集團。

其次,漢人契丹化,逐漸消除了契丹貴族對其心理上的提防。遼初,漢人四大家族早期入遼者跟一般的漢人儒士一樣,都是以其才華得到契丹統治者的利用。漢族官員為了得到契丹統治者的賞識,也不斷積極學習契丹語言,融入契丹族的生活。此外,他們長期與契丹族生活在一起,潛移默化的也融入到契丹社會生活中。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此後,隨著契丹社會封建化程度的加深,漢族官員得以重用,隨之其家族勢力也不斷髮展壯大,契丹統治者為了籠絡這些漢人世家大族,放開契丹早期嚴格的婚姻制度,允許其與契丹貴族互通婚姻。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與契丹貴族的相互聯姻,這也在血統上不斷將漢人契丹化,同時契丹人也不斷漢化。契丹貴族與漢人豪門的這種上層的連結,使契丹貴族不斷消除了以前對漢族官員的提防和不信任,從而達成利益相同的一個階層。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最後,漢族官員仕遼心態的轉變。遼初,大多數漢族儒士都是被俘或迫降而入遼的,他們留在契丹境內都是被迫的,有的甚至企圖逃亡中原地區,如韓延徽就曾逃亡後唐,但因受排擠而又回到契丹;張礪也以“不習北方土俗、飲食、居處”而南逃等。

可見,遼初漢族官員仕遼不是以積極的姿態與契丹統治者合作,其呈離心趨勢,這也使契丹貴族對漢族官員產生不信任,甚至排斥。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但隨著契丹封建化改革和漢族官員長期在契丹生活,並不斷融入契丹習俗,他們仕遼的心態逐漸發生了變化,尤其是遼景宗、遼聖宗時期,漢人官僚地位的上升,他們的民族成見和華夷觀念逐漸淡薄,他們開始忠心於契丹統治者,為契丹之發展效犬馬之勞。

可見,在契丹漢化和漢人契丹化這種氛圍下,契丹貴族和漢族官員對彼此的心態都發生了變化,契丹統治者消除了對漢族官員的民族提防,漢族官員即以死心塌地的為契丹的繁盛發展效犬馬之勞。在這種狀況下,漢族官員也逐漸滲透到遼朝中樞機構,漢人四大家族成員更甚。

遼代漢人四大家族,靠婚姻維繫其在朝官位,後期逐漸向中樞機構滲透

綜上所述,遼初,尤其契丹庶事草創,且因民族觀念的影響,漢人四大家族成員僅以“才能”任以相應的官職,但隨著契丹封建化程度的加深和遼代漢人四大家族勢力的發展,其在遼朝不斷享有各種特權,隨之,其家族成員仕宦不絕,甚至躋身至遼朝中樞機構中,參與遼朝政治。

參考內容來源:《遼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