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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為出借之初就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可以提供實物財產擔保,最好是房屋等不動產(需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也可以提供人保,即找一個有能力還錢的單位或個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還要注意如果借貸雙方未經擔保人同意,擅自對還款期限或借款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將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另外,不管是實物財產擔保還是保證人信用保證擔保,都應簽訂書面的擔保協議。

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怎麼防範打借條風險

1、注意“借條”與“欠條”差別

不能讓借款人把“借條”寫為“欠條”。有些企業向員工借款,向員工出具“欠條”而“借條”一字之差,普通民事糾紛瞬間轉變成勞資糾紛。借條”從字面上就能夠獨立證明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成立,欠條”背後的法律關係則應當根據形成欠條的原因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認定。

2、注意“借條”與“收條”差別

不能讓借款人把“借條”寫為“收條”。比如,張三借錢給李四人民幣32萬元,李四出具借條為“今收張三人民幣32萬元整。如此借條極易引發爭議,爭議之處就在這個“收”字上面,這裡的收”既可理解為“李四收到張三的還款人民幣32萬元整”也可理解為“李四收到張三的借款人民幣32萬元整”收到借款”還是還款”一時難以分清。如果形成訴訟,張三則可能陷入被動。

很多人覺得打借條無所謂,殊不知打借條也存在著諸多風險。出借人應當注意,在借條的措辭上,也要注意語句的應用,儘量避免出現模糊不清的語句,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字據才是最標準的。

因此,在進行借貸關係中,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這樣才有利於出借人更放心的進行借款,同時也能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權益。當然在擔保上也有相關法律的規定,這需要借款人做好相應的瞭解。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諮詢華律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