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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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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意識的三個特徵

Thre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ciousness

約翰·塞爾(J。R。Searle)是當今世界最著名、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他於1932年出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1949-1952之間就讀於威斯康星大學,1955年獲羅茲(Rhodes)獎學金赴牛津大學學習,並獲哲學博士學位。他曾師從牛津日常語言學派主要代表、言語行動理論的建立者奧斯汀(J。L。Austin),深入研究語言分析哲學。1959年返美,並一直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任教,後當選美國人文科學院院士。

Consciousness

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在上一章裡,我們初步地論述了這樣一種觀念:世界上的事物有一種存在方式,它不依賴於我們對事物如何存在的表象。這種被我稱之為“外部實在論”的觀點不是被當作一種理論或者意見來看待的。毋寧說它是一種“背景性的”預設前提,某種當我們執行各種意向的行為——例如吃飯、走路、開車等——時,被我們當作不言而喻的東西。事實上,在我們的大量談話中,在至少聲稱是有關獨立於我們之外的世界中的物體和事態的各種形式的談話中,在那些關於實在世界特徵的各種形式的解釋、陳述、描寫、指令、請求、允諾等等之中,它也被我們當作某種不言而喻的東西。

只是在接近第一章結尾的時候,我才開始討論世界中的事物實際上是如何存在的問題。至此,我們不再涉及關於哲學分析的問題了,而是實際地討論現代科學的某些結果。就我們對世界如何執行畢竟還知道了一些東西而言,有兩個現代科學的命題可以說還不是爭論的物件。這兩個命題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也可能最後結果表明它們是錯的,但是由於有佔壓倒優勢的證據支援它們,所以千年之交在我們的文明中受教育的人中還沒有出現對它們的認真爭論。這兩個命題就是物質原子論和生物進化論。依據這兩個理論,我們可以提出如下看法:宇宙完全由那樣的實體所組成,我們可以把這種實體方便而不十分精確地稱之為力場中的“粒子”。這些粒子常常被組成系統。而系統的界限是由它的因果關係所確定的。山峰、冰川、樹木、行星、銀河、動物和分子等等都是這些系統的例子。有些系統是碳基有機系統,在這些有機系統中有今天作為長期進化的物種成員而存在的有機體。有些種類的有機系統已進化為神經系統,而那些神經系統又進化為我們稱之為“心靈”、即人類的和動物的心靈的東西,本書的討論就是從這一點進入對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的敘述。心靈這個概念有些混亂也有點可悲,但正如T·S·艾略特所說:“當我與你談話時,我總得使用語詞。”心靈這個詞實際上在英語中沒有一個替代詞,儘管我將建議用一些其他的語詞,我希望這些語詞將被證明比“心靈”這個概念更有用處。

心靈的首要的和最根本的特徵是意識性。我用“意識性”這個詞意指那些知覺的或清醒的狀態,它們一般在我們早晨從沉睡中醒來時開始、並在整個一天繼續這種狀態,直到我們再次入睡。意識可能停止的另一種方式就是倘若我們死了,生命畫上了句號,或者成為“無意識”的。意識以許許多多的形式和變種出現。在所有這些形式中,意識的本質特徵是它的內在的、質的和主觀的性質,這是就這些詞的特殊意義而言的,對此我馬上將作出解釋。

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但是,首先讓我們提醒自己注意我們的多種多樣的意識經驗。例如,想一想下面這些經驗之間的區別——玫瑰的味道、酒的滋味、在後背下部的疼痛、突然回憶起10年前的一個秋日、閱讀一本書、思考一個哲學問題、為交稅而擔憂、在一個充滿了無名煩惱的午夜中醒來、對高速公路上其他駕車人的拙劣駕駛感到勃然大怒、性慾亢進難以自持、飢腸轆轆時看到美味佳餚、希望到其他什麼地方去、排隊等候時的心煩之感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是意識的種種形式,雖然是被精心選擇出來以說明意識的多樣性,但它們並沒有就窮盡實際的多種多樣的意識經驗。事實上,在我們完全清醒時的生活當中,以及在睡覺做夢時,都是處在一種或幾種意識形式中,意識狀態表現在所有那些多種多樣的清醒生活之中。

儘管是這樣多姿多彩,但在所有意識狀態中有三種共同的特徵:它們是內在的、質的、主觀的(在這些詞的特殊意義上)。讓我們依次來考慮這些特徵。在一個非常普通的空間意義上,意識狀態和過程是內在的,因為它是在我的身體內部進行的,特別是在我的大腦中進行的。意識不可能脫離大腦而到處存在,正如水的液體性不能脫離水而存在,或者桌子的固體性不能脫離桌子而存在一樣。意識必然發生在一種機體或某個其他系統的內部。意識的內在性還有第二個意思,那就是我們的任何一種意識狀態只是作為一系列這種狀態的一個要素而存在。一個人具有的像疼痛和思想那樣的意識狀態只是他所經歷著的意識生活的一部分。每一意識狀態只具有它在和其他此類狀態的關係中才具有的那種同一性。例如,我的關於很久以前參加過的滑雪比賽的思想,只是由於它處在由其他思想、經驗、記憶組成的複雜網路中的位置,才正好是這一思想。我的心理狀態在某種意義上內在地相互聯絡著,這種意義是指:為了使這一種心理狀態是具有那種特徵的狀態,它就必須與其他狀態處於一定關係之中,正如由各種狀態構成的整個系統必須與實在世界相關聯一樣。例如,如果我真的回想起參加滑雪比賽,那麼就必須在實際上有過我所參加的那次滑雪比賽,而那一次有我參加的比賽必定使我產生現在對它的回憶。因此,本體論——我的意識狀態的存在本身——意味著它們是構成我的意識生活的一系列複雜的意識狀態的一部分。

Pain

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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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狀態在某種意義上是質的,這個意義是指:對於每一種意識狀態來說,都存在著一定的感知方式,都有其特有的質的特性。托馬斯·內格爾在幾年前提出了這一觀點,他說,對於每一種意識狀態來說,都有處於那種意識狀態下它像是那樣的某種東西。喝紅酒有像喝紅酒的某種滋味,聽音樂有像聽音樂的某種感受,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在這個意義上說,根本不存在像是一幢房子、或像是一棵樹的東西,因為這些實體沒有意識。

最後,對我們的討論來說最重要的一點是,意識狀態在某種意義上是主觀的,這個意義就是:它們總是由人類主體或動物主體所體會到的。因此意識狀態具有我們可以稱之為“第一人稱本體論”的性質。那就是說,只有從某個行為主體、或有機體、或動物、或具有這些意識的自我的觀點來看,意識狀態才是存在的。意識狀態具有第一人稱的存在方式。只有作為某個行為者的經驗,也就是作為一個“主體”的經驗,某種疼痛才會存在。諸如像山峰那樣的客觀實體具有第三人稱的存在方式。它們的存在並不依賴於是否被某一個主體所體驗。

意識狀態的主觀性的一個結果就是,我的意識狀態只能以一種方式被我所感知而不能被你所感知。我以一種方式瞭解(have access to)我的疼痛,而你卻不能瞭解我的疼痛,但你以一種方式瞭解你的疼痛而我則不能瞭解你的那些疼痛。我在上面的句子裡用“瞭解”一詞並不僅僅簡單地意指認識的途徑。它的意思並不就是說我能夠比知道你的疼痛更好地知道我自己的疼痛。相反,對有些情感來說,例如嫉妒或疑忌,他人常常能夠比體驗這種情感的行為主體更好地知道該主體具有那種情感。對於許多諸如此類的意識狀態來說,我們有時能比知道自己的情感更好地知道別人的情感。我瞭解與別人的狀態不同的我自己的狀態,這樣說的意義主要不是認識方面的。它不僅僅是我如何知道這些意識狀態,儘管主觀性具有認識上的結果;更確切地說,我的每個意識狀態由於只有我這個主體才體驗到它,所以它才僅僅作為這個狀態本身而存在。因此,這是構成我的意識生活的一系列狀態的一部分,正如我們在討論意識狀態的內在特性時所見到的那樣。

約翰·塞爾:意識的三個特徵

人們常常爭辯說,主觀性阻礙我們對意識作出科學的說明,主觀性使意識超出了科學研究所能達到的範圍。但是,一般來說,這種論證是建立在一種壞的三段論基礎之上的。我相信,透過揭露這種三段論中的錯誤,我們就能夠達到對主觀性的更好理解。下面就是這個論證的推論過程:

1.科學按照定義是客觀的(與主觀的相對立)。

2.意識按照定義是主觀的(與客觀的相對立)。

3.因此,不可能有關於意識的科學。

這個推論犯了一個錯誤,也就是,利用主觀的和客觀的這些語詞的歧義所產生的錯誤。這些語詞具有不同的含義。在這個三段論中卻把它們混淆起來了。也許,對於“主觀性”以及對“主觀的”和“客觀的”之間的區分的最普通的理解就是,一個陳述如果能夠不依賴於人們的情感、態度和先入之見而被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那麼它就被認為是客觀的。如果一個陳述的真基本上依賴於觀察者的態度和情感,那麼該陳述在認識上就是主觀的。我把這些語詞——以及客觀性和主觀性之間的區別——的這種意義稱之為“認識上的客觀性”和“認識上的主觀性”。因此,“倫勃朗生於1609年”這個陳述在認識上是客觀的,因為我們能夠知道作為一個事實問題它是真的還是假的,而無需顧及我們對它的感覺是如何的。“倫勃朗是比魯賓斯更好的畫家”這個陳述就不是像上面那樣在認識上是客觀的,因為,它的真如他們所說,是一個鑑賞問題或意見。它的真假依賴於觀察者的態度、愛好和評價。這就是主觀的和客觀的區別的認識上的意義。

但是,這些語詞以及與之相關的這種區別還有一種不同的意義,我把它叫做本體論的意義。鑑於認識上的意義適用於各種陳述,所以本體論意義則涉及世界上各種型別的實體存在方式的地位。山峰和冰川具有客觀的存在方式,因為它們的存在方式不依賴於是否被主體經驗到。但是疼覺、癢覺、慾望以及思想、情感則具有主觀的存在方式,因為它們只是由於某個人類主體或動物主體的體驗才存在。前面的這個論證的錯誤在於,它設定由於意識狀態具有一種本體論上的主觀的存在方式,所以它們不可能由認識上是客觀的科學來研究。但那個結論是推不出來的。我腳趾頭上的疼痛在本體論上是主觀的,但“塞爾現在腳趾上有一種疼痛”這個陳述在認識上則不是主觀的。這是一個簡單的(認識上的)客觀事實的問題,而不是一個(認識上的)主觀意見的問題。因此,有關意識具有一種主觀的存在方式的事實,這並不妨礙我們具有客觀的意識科學。科學從某種意義來說,在認識上的確應該是客觀的,這個意義就是:科學家試圖發現獨立於任何人的情感、態度或先入之見的真理。然而,這種認識上的客觀性並不排斥作為一個研究領域的本體論的主觀性。

麗澤哲學苑

排版丨錢藝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