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王熙鳳的雷霆手段,素來非同尋常。
尼姑一宗生意,王熙鳳一封書信淨賺三千兩,拆散一對年輕男女、導致二人最終雙雙殉情而死。
尤二姐“情敵”一場,慘死於王熙鳳佈局的層層羞辱
虐待
大網中。
平兒忠心耿耿、主僕一場,卻因為鮑二家的一句閒話、就被王熙鳳夫妻二人當眾撕打。
賈瑞調戲一句,王熙鳳做下大局,在夫人面前告狀、派賈蓉賈薔捉拿,賈瑞許下大把銀子才終於脫身,無錢又心焦、最終病故;賈瑞當然有罪,但罪不至死。
王熙鳳當然不是直接兇手,但以她的聰明自然可以劃清界限、止步於此,釣魚執法讓賈瑞落入賈蓉賈薔手中,必然沒有好果子吃。
王熙鳳的字典裡,沒有“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話。
面對賈府偷東西的未破之案,王熙鳳的建議是把所有人拉出去跪在烈日之下,再暴打一頓,“不怕他們不招”。
如此不分青紅皂白,不分是非黑白,一味使用重典的暴虐手段,是王熙鳳“以威勢欺壓人”的一貫風格。
有意思的是,面對大觀園小廚房柳家的罪行,王熙鳳卻一反常態,心慈手軟、網開一面。
柳家的被多人實名舉報,和妹妹共同參與賭局牽頭,是重要的主犯之一。
要知道,對這樁賭博案涉案之人的處罰,由賈母親自操辦。
賈母是賈府中的重要大boss,諸多事件都是按照她的意願來執行,但她親自下達指令、過問具體細節的情況則非常少。
賭博案就是其中罕見的一樁,事件性質的嚴重程度,可想而知。
既然如此,王熙鳳為何反而走起了“從寬”路數?
主動和平兒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提起了自己多事得罪婆婆邢夫人等事情,將眾人告發柳家的資訊置之不理。
這其中重要的微妙之處,在於“牽連”的範圍。
或許你會說,王熙鳳之所以不辦柳家的,是因為沒有確鑿
證據
。
這條說法恐怕很難成立。
一則多人告發,這些供詞本身就是“人證”。
二則王熙鳳是講究程序正義的人嗎?她的路數一向是嚴刑逼供、哪怕沒罪她也可以屈打成招。
此時反而退縮裝聾作啞,大機率是在考慮對其他幾位的影響。
這場公案的三大主犯,一是林之孝家的親戚,一是小廚房柳家的妹妹,一是迎春乳母。
很顯然,她們的共同點都是“背靠大樹好乘涼”。
林之孝家的親戚能有什麼神通?她之所以能支稜起來,都是靠著林之孝家的這位賈府大管家的人脈庇佑。
另外兩位,道理也一樣。
倘若因為柳家的妹妹而給柳家的之罪,那麼請問要不要查處林之孝家的?
甚至,要不要牽連問罪迎春?
王熙鳳自然不能按照這套邏輯“
罪犯
都是某某身邊之人,都是倚仗某某在興風作浪,要將某某一同治罪”來辦事。
大觀園小廚房少了一個柳家的、問題不大,再換一個廚師就可以。
但倘若涉及林之孝家的這個級別的高階管家,事態就會很麻煩。
更何況,王熙鳳不可能因為此事將矛頭指向賈府小姐迎春。
所以,不是王熙鳳有心要對柳家的仁慈、放她一馬;而是這背後複雜的利益糾纏關係、名聲影響,都不宜牽扯過深,導致王熙鳳不願意趟這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