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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死刑有一不成文規定,犯人斷頭飯吃啥都行,但飯裡必須有此物

古代死刑有一不成文規定,犯人斷頭飯吃啥都行,但飯裡必須有一物,是什麼呢?

死刑,顧名思義就是剝奪犯人生命的刑罰。關於死刑的起源,一般認為開始於原始社會的“食人”習慣。古代稱死刑為“大辟”,就是大罪的意思。由於死刑是將犯人生命剝奪,過於殘忍,也有可能造成冤假錯案的發生。因此復奏制度就非常重要,史書記載,曹魏青龍四年,魏明帝曾下詔,“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

古代死刑有一不成文規定,犯人斷頭飯吃啥都行,但飯裡必須有此物

從目前已有的史料來看,死刑復奏制度真正開始於隋文帝開皇十五年,隋文帝規定“死罪者三奏而後決”,自此成為定律。除了死刑復奏制度外,人們熟悉的就是秋後問斬制度。無論是影視作品,還是真實的歷史,秋後問斬都成為人們的共識。這是源自古人樸素的自然觀,“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

古代死刑有一不成文規定,犯人斷頭飯吃啥都行,但飯裡必須有此物

明清時期的死刑,分為斬立決、立即執行和秋後決、秋後執行兩種姓氏。這兩種死刑,都是要經過朝廷司法機關和皇帝的最終稽核才可以執行。至於斬立決的死刑案件,一般需要經刑部審定,都察院參核,再送大理寺審允,而後三法司會奏皇帝最後核准。

古代死刑有一不成文規定,犯人斷頭飯吃啥都行,但飯裡必須有此物

古代還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定,那就是死刑犯在處死前,吃的最後一段飯,通常都是最豐盛的一餐,即“斷頭飯”。古代死刑犯在吃“斷頭飯”時,除了豐盛的菜餚,必須要放的一物,就是一塊生肉。這是為何呢?

這就源自一個傳說,說的是死刑犯吃最後一餐時,需要在菜裡放一塊生肉。這樣做的目的是,犯人下了地獄走奈何橋時,可以使用這塊生肉去喂孟婆飼養的一條狗,這樣才有可能順利投胎。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