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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借衣服引出的禍端,未婚之妻受辱自縊,自己蒙冤問死罪

清代中期,陝西西安府渭南縣,有個縣學生員叫沈良謨,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沈輝。而里人進士趙士俊只有一個女兒,名叫阿嬌,彼此便將子女婚事定了下來,單等過上幾年,娶媳嫁女,完善婚事。

正是所謂“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訂親未過一載,沈良謨家遭洪水襲擊,家產田園損失慘重,眼見得家業蕭條了下來。趙士俊見況,思謀如果將女兒嫁過去,豈不是一輩子要飽受貧窮之苦?於是想退親,為女兒另謀一門好的親事。其女阿嬌,雖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然而卻十分賢淑達理。她知道了父親的打算以後,就對母親說:“爹爹已經把我許配給沈家了,怎麼可以因為他家家境不好了就想著要退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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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田氏也覺得這樣做太對不住沈家父子,一再拖延著沒有讓趙士俊去提說退親的事。女兒今天這麼一說,她深感到女兒長大了,懂得事體了,如果這時候完婚,不是正好嗎?於是,她一面勸女兒耐心,一面捎話給沈家,讓他們現在即提出完婚。

無奈沈輝此時根本拿不出聘禮,此事只好延宕下來。

有一天,趙士俊因公外出,田氏急忙備了一份銀兩首飾,讓心腹家人送信給沈輝,讓他儘快來見,將送銀兩給他,以此作為聘禮完成嫁娶。沈輝非常高興,當下就要前行。

可是,當時他連―件像樣兒的衣裳都沒有,怎麼好去見岳母和未婚妻。萬般無奈之際,他忽然想到去向家境尚好的姑姑家去借件衣服穿,暫且應付過這一次,得一些銀兩,可再作計較。

於是,他急急忙忙趕到了姑姑家,姑姑見侄子趕來,問有什麼事情,沈輝說:“岳母知道我家貧窮,因此昨天派人來叫我,說要送我銀兩,讓我作為聘禮,然後迎娶阿嬌。因為我沒有像樣的衣服,所以到這裡來向表兄借用一下,我今天晚上就去,明天一早把衣服奉還。”

姑姑聽了,歡喜不盡,留沈輝吃了午飯,然後讓兒子王倍取一套新衣服給沈輝。不料那王倍是個壞種,聽說了這件事,馬上覺得有空子可鑽,便託言道:“表弟難得到我家來,乾脆稍停幾天,然後再去。我今天也恰好要去拜會一知交,明天就回來了,到那時再將衣服借給表弟,如何?”沈輝不好強拗,只得在姑姑家住下來等。

王倍當天夜裡趕到趙家,自稱是沈輝。田夫人和阿嬌都沒有見過沈輝的面,信以為真,極為熱情地款待。田氏見王倍舉止失度,慌里慌張,心裡有些不滿意,便直問:“賢婿是個讀書之人。為什麼如此粗率?”

王倍答道:“財是人膽,衣是人貌。小婿家境艱難,居住茅屋,猛然來到如此華麗的住所,心裡因此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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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夫人也不怪他,當天留他住了下來。夜深人靜之時,故意放其女兒阿嬌到他臥房,與之私會。

第二天,田夫人和阿嬌收拾了八十兩銀兩和金銀首飾珠寶等,約值―百兩銀子,一併交給了王倍。

母女倆一心以為來人就是女婿沈輝,因此沒有一點提防。

王倍天亮歸家,只說是去看望朋友,暗中將金銀收過,裝作沒事人―般,為了避免露出破綻,他又堅持將沈輝留住到第二日。第三日,沈輝堅決要走,王倍這才將一套衣服借給沈輝。沈輝急急忙忙走了。

沈輝來到趙家。當家人通報說是沈輝來求見岳母之時,田夫人大感意外,無論如何不相信站在面前的這個具有儒雅風度的書生就是沈輝,更不相信他還是她的女婿。田夫人問道:“既然你說你是我家女婿,那麼,就請你把你家的什麼事情說一兩件給我聽一聽。”沈輝一一道來,皆有根有據。

田夫人見他言辭清雅,氣象雍容,人物超群,正是大家風範,便想面前這個人必定是真女婿,而前一個必定是假冒得了。想到這裡,她悔恨得恨不得一頭撞死。

田夫人回到內室,對女兒阿嬌說:“你出去見一下他吧!”

阿嬌也覺得事情蹊蹺,因此不肯出來,只躲在簾內問道:“叫你前天就來,為什麼―直拖延到今天呢?”

沈輝道:“前天我有點兒不舒服,所以今天才來。”

阿嬌此時和母親會意,已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她對母親說她要和沈輝談一談,把田夫人支開了,她這才出得門來,見了沈輝,果然見得一表人才,內心更加痛惜不已。阿嬌坐定,強忍住悲聲道:“你早來三天,我是你的妻子。你今天才來,可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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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輝不知其故,還以為是阿嬌變了心。就說:“令堂專門讓人來約我,說有銀子贈送給我作為聘禮,日後即可與你完婚,所以我才貿然到此。如果沒有銀子相贈,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何必以前日今日為託詞拒我?我要是不寫退婚文書,任憑你在家守到三十,你也是我的妻子!就算令尊有錢有勢,我也不相信他怎能將你再嫁給他人!”

沈輝越說越氣,最後索性站起身想拂袖而去。

阿嬌從後面叫住了他。“我沒有辦法把話向你說得更明白。我只能說,我這輩子與你是無緣的,你以後一定會娶到一個比我更好的妻子。我這裡有金鈿一對,金釵二股,都送與你吧,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好好讀書。這輩子你我沒有緣分,願下輩子結個良緣吧!”

沈輝道:“小姐為什麼說這種斷頭的話?你把這鈿釵給我,莫不是把它作為退親財禮的?要是這樣的話,我倒不走了,我非要見一下令尊,讓他給我好好解釋一下!”

阿嬌的眼睛裡已湧出了淚水,見他還不明白,又說:“我並不是要和你退親。你快走吧,明天你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沈輝仍然不走,阿嬌無奈,實在忍不住內心的悲痛,捂住臉奔回到內室。

沈輝傻愣愣地坐在廳堂上,一心以為趙士俊會出來見他。他等一會兒,竟沒有一個人來。又過了一會兒,猛聽得內屋有丫環叫嚷:“小姐自縊死了!”沈輝起初還不信,進內屋一看,果真見得阿嬌吊死在房樑上。沈輝趕忙上去解繩,將阿嬌屍體放了下來,此時他已驚惶失措,六神無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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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夫人伏在阿嬌屍體上痛哭不止,沈輝想到阿嬌剛才還活生生地和他說話,如今卻一命嗚呼,橫死在那裡,也不禁淚如雨下,心痛如絞。

田夫人發現沈輝還在這裡,揮手道:“你怎麼還敢在此停留?快點兒出去!”

沈輝跌跌撞撞走了出去。

回到姑姑家,沈輝交還衣服,將趙家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王倍聞言,也有幾分後悔,覺得既然已經得了銀子,不該再佔有阿嬌,沒想到這個女子竟然如此剛烈。然而,悔之晚矣,只好仍然裝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

然而,王倍母親看出他神色恍惚,便追問有什麼事情相瞞,王倍忍不住,便將前後事情向母親全說了。王倍母親聞言,哭天哭地,萬般責罵逆子,同時又時時處於驚恐之中,唯恐官家將兒子提去殺掉,左也不能,右也不能,漸漸驚恐成疾,沒過多少日子便死去了。

臨死之時,王倍母親向兒媳遊氏訴說了原委,並囑她:“此事必定包藏不住,你可以擇機與逆子離異,早尋生路。”

那遊氏才過門不久,知道丈夫幹了這等十惡不赦的事,痛恨不已,責罵道:“你得了銀子也就罷了,為什麼還要汙辱她的身子?你這樣的人。天地不容。我怎能與你再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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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倍此時已經抱定了破罐破摔的心思,叫道:“你要滾就滾吧!我有的是金銀,難道還怕娶不來比你強的人!”

說罷,即寫休書一封,讓遊氏回孃家去了。

再說趙士俊數日後返回家來,見女兒阿嬌橫死,痛不欲生。問女兒是怎麼死的,田夫人說:“女兒一貫性情高傲,前些日子女婿沈輝來求親,身上衣衫襤褸,她覺得有失臉面,所以自縊身死了。都是因為她過於執迷,這件事和沈輝沒有什麼關係。”

趙士俊說道:“在這以前我要女兒與他退親,你教女兒執意不肯,如今惡賊來玷汙我門風,致使我女兒縊死,你反倒說與他沒什麼關係?我偏要讓他替阿嬌來償命!”

隨即寫狀子,告到了官府:

告為奸女殺女事。情莫切於父子,事莫大於生死。痛女阿嬌自及笄,許聘野獸沈輝,未及於歸。沈潛來室,強逼婚媾,女重廉恥,懷慚自縊,切思闉門,風化所關,男女嫌疑所別,少不得是伊妻子,何故寅年要吃卵午糧?且終究是伊室家,不合今日先剖期,生者既死,同穴合枕之姻緣已絕;死者不生,償命填死之法律難逃,人命關天,哭女動地,上告。

趙士俊財大氣粗,在地方上頗有勢力,他要告誰,官府愈發認真,果然,當地姓葉的縣令當即發令將沈輝捉拿歸案,並依照趙士俊狀紙所供之辭,將沈輝問了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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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輝千呼萬喚千古奇冤,葉知縣只是不聽,不允許沈輝申訴。但是,由於手續上的一些原因,遲遲沒有問斬,那沈輝一直在大牢裡押著。

這一年秋天,西安府知府王源知王大人進行到此地,趙士俊利用進士身份得以面見王大人,便竭力疏通,想借王大人之手將沈輝處決。

田夫人是一個特別精明強幹的女人。自從案發,一直在想方設法阻止丈夫,求助葉知縣,讓留下沈輝一條性命。她聽說王大人執法不阿,公正廉明。便不顧一切,私下派遣家人去向王大人訴說此案與沈輝無關,萬不可下令處斬。

這一下引起了王大人的警覺,心下想道:“同樣是女婿,夫讓殺,妻不讓殺,其中必有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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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王大人單調沈輝案卷,仔細推敲,並將沈輝提來細審。沈輝竭盡全力將事情訴說明白。王大人又問道:“你剛才說趙小姐嗔怨你不早來,那麼我問你:你為什麼比原定日子晚去了三日呢?”

沈輝道:“小人身上沒有像樣的衣服,因此到姑姑家去借表哥王倍的衣服。當天晚上王倍要去會見朋友,我便留住了下來。第二天表兄返回,又執意留我,直到第三天我才借得衣服,去會見岳母和趙小姐。”

王大人沉吟半晌,心下已自明白。便對沈輝說:“你暫在牢中委屈幾日。此案不日即破。”

第二天一早,王大人化裝成―個賣布的商人,直接去王倍家賣布。王倍說是要買兩匹,王大人便故意將價格抬到嚇人的程度,激得王倍大怒起來。罵道:“這布商可惡!”

王大人也跟著罵道:“看來你不是個買布的人!我這裡一共是二十擔好布,你要是買得起,我減你五十兩賣你,你若窮酸,買不起這布也就算了,不要說我苛刻。”

王倍道:“我又不是賣布的,買那麼多布幹什麼?”

“我料你是一個窮鬼,卻偏要裝斯文來問我布價錢!”王大人又激王倍。

那王倍也是血性方剛,經王大人這話一激,血一股一股地往頭上衝。他受不下這種屈辱,他想,家裡面有七八十兩銀子,如果再新增一些首飾,起碼可以湊上一百五十兩。於是,王倍扯住王大人叫道:“銀子我不缺,只是都借出去生息了。我現在手裡不足二百兩,再添你一些金銀首飾怎樣?”

王大人見他即將上鉤,笑著說:“只要能實估,有首飾也好。”

王倍於是付出六十兩銀子,外添了一些金銀首飾,估作九十兩,一共一百五十兩,王大人將二十擔好布留下。王倍大出了一口惡氣,王大人則含笑離開,返回府衙。

王大人獲得了王倍的贓物,便召趙士俊來,把那些金銀首飾攤放在他面前讓他辨認。趙士俊大略認得出幾件,好奇問道:“這些釵鈿多是我家物品,怎麼會在這裡?”

王大人笑而不答,隨即命人拘傳王倍來問。王倍抬頭見坐在上面的正是昨天賣他布的布商,知道真贓已露,情知難逃,隨即招認道:“那天表弟前來借衣,小人見有機可乘,便詐稱沈輝,先到趙家,小姐出見,夜得小姐之身。現在小姐自縊身死,表弟被監,都是我一個之為所累,我甘願承擔死罪。”

王大人見其情可惡,命令重打四十,王倍當即死於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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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士俊聽得此情,怒氣沖天道:“騙取銀兩之事尚可饒恕,只是女兒被其沾汙,羞辱而死,此恨難消!而我又偏執而糊塗,險些誤陷了我女婿,如此深仇大恨,怎麼能如此了結,必須窮追另外那些首飾,讓那王倍的妻子為共謀死於獄中,方解心頭之恨!”

王倍已經離異的妻子聽說趙士俊有這話,隨即親自來到趙士俊家,見到田夫人說道:“妾自嫁入王門,未滿二月,因為王倍詐騙金銀,妾厭惡其不義,所以求他寫了離書,歸孃家巳近半載,與王家斷絕了任何關係,我這裡有休書可以作證。我聽說老相公要追索那些首飾,此物並非我所得。請夫人察實。”

田夫人將此事報知趙士俊,趙士俊將王倍的休書拿過來細看,果然是在女兒死後不久寫的,並且的確是因為丈夫騙財之事而自願要求與王倍離婚的。

趙士俊嘆道:“此女不染汙財,不居惡流。知禮知義,名家女子,不過如此。”

趙士俊和田夫人對遊氏均很欽佩,一再誇獎。田夫人對遊氏說:“吾那死去的阿嬌是我們老兩口掌上的明珠,誰想她會不幸而亡故呢?我們想收你為義女,也正好對失去女兒的痛苦有所彌補,不知你意下如何?”

遊氏拜謝道:“如果夫人不嫌棄,我自然願意,我會把你們作為再生父母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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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旁的趙士俊滿心歡喜,進而說道:“你們兩個既然願意結為母女,現在遊氏沒有丈夫,而沈輝又沒有妻子,我看倒不如你倆相配,喜結天緣,豈不是好?”

田夫人連連說好,直怪自己沒有想到這一點,遊氏心中亦甚喜,低頭道:“悉從父親母親尊意。”

趙士俊大喜.隨即便令人備轎,親自去沈家迎接沈輝,而遊氏,則作為他和田夫人的親生女兒,嫁給了沈輝,婚禮極為熱鬧。

這個奇特的案子,便以這樣一個充滿喜慶氣氛的結局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