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明星又出事了,這回是李易峰,可能所有人都沒想到。
一個有顏值、有財富、有大把資源的一線當紅男明星,為什麼不好好談個正大光明的戀愛,非要去PC呢?這是大家最想不通的。
而我覺得這很正常。一個身體健全的年輕男子,必然是有這方面需求的。只不過他的身份阻止了他走正常渠道去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是另闢蹊徑走了偏門。
愛是需要勇氣的,尤其對於已經擁有太多的明星來說。
普通人戀愛隨便一咬牙就可以說我願意放棄一切來換取這份愛情,因為他們原本擁有得就不那麼多。
而明星或者說那些上層人士,他們的資產可是太多啦!大家參照一下豪門聯姻的規則就明白了,沒有相當的家底是不在選擇範圍內的。
明星就更受限制了,他們要顧及自身形象、公司的協議規則、粉絲的喜好,以及投入以後會對自己今後資源的影響、需要承擔的責任、資產上的分配等等很多方面…
一句話,如果缺少愛和付出愛的勇氣,那擁有得越多你就越膽小,越怕失去,越捨不得,患得患失。這是自戀,更是對所擁有的物質的依戀。
怕有風險怕失去,又要解決自己的需求(可能還是超乎常人的需求),那麼只有鋌而走險走內娛很多人都在走的路。
明知這條路風險更大,但似乎出事的機率小很多。何況被人捧慣了、寵愛慣了,他們會有自己很特殊的錯覺,就像擁有哈利波特的隱身衣。
我想起以前很喜歡的一首歌,劉若英的《為愛痴狂》。現在能夠為愛痴狂的人是不是越來越少了?
愛是人類最崇高的情感,但愛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王爾德說“愛與付出愛的能力,將世人一個個地區分開來。”
我不評判法律是否符合現實,設定周全,但至少這樣的一次次的事件,將那些明星的光環從我們眼前去除了。
它讓人看到誰才更有愛的能力和勇氣。
但,現在也不要嘲笑李易峰們,我們雖然沒有違反這些規則,可你敢說你沒有李易峰的心態嗎?
想愛又怕失去,不肯拿出東西付出代價去交換,只想走捷徑,或者說希望找到方法不冒任何風險去得到一切。
不要說去愛一個人,即使養條狗你也是要付出很多的。要對它的安全、健康、心理負責,要給它時間、金錢、情感的供應,要陪伴它一生不放棄。你能嗎?
凡事不要太貪心,想要就得付出。背個英語單詞也得花很多時間呢!
吳軍的《元智慧》說:不要總想走捷徑,如果有的話別人早就走了。
誠實認真地付出,在絕大部分時候這是最聰明的選擇。
最後想說:愛是好東西,它值得你拿出勇氣用所有去交換,不要搞小動作褻瀆它。
謝謝我的兔子,老孃永遠愛你!